小孩向父母要了钱,去附近小商店买零食,10多分钟过去了,还不见他回家,父母四处寻找无果,急忙向嵩明县公安局报警。第二天一早,接到民警电话得知,孩子被车撞伤后,被肇事司机带离现场,之后竟弃于草丛中。
昨天,晚报记者在省红十字会医院见到了被撞伤的小孩彤彤(化名)。据了解,彤彤今年4岁,家住嵩明县新农村青年水库附近。送到医院时,他的脑部、脸部、手肘、双腿都有不同程度的创伤。目前因为失血过多,还需要进一步的观察。
孩子的父母李记稳和毛冬吉夫妇闻讯后赶到了医院,据夫妻俩介绍,8月26日下午6点40分左右,彤彤说要去买零食,因商店离家20米左右,所以就给了他1元钱。10多分钟后,他们发现彤彤还没回来,便到商店附近寻找。商店老板说,彤彤买完东西后就离开了。
焦急的李记稳夫妇四处寻找,然而所有人都说没有见着小孩。晚上9点左右,他们向嵩明县公安局报了警。到第二天早上,终于有了孩子的下落。
民警告诉李记稳夫妻,8月26日晚9点左右,有人在离小哨派出所500多米的草丛里发现了受伤的孩子后,便报了警。随即,小孩被送到了嵩明县人民医院,27日凌晨3点多,由于小孩头部伤情严重,被转到了省红十字会医院脑外科接受治疗。
据警方调查,受伤的小孩正是彤彤,他被一辆黑色小轿车撞伤后,被抱上了车,但开出一段路程后,司机又把他弃于草丛中。肇事司机甘某,四川人,当晚车上还有他的16岁女儿。8月27日下午3点多,甘某接受了嵩明县交警大队的调查。
肇事司机妻子27日晚上来到医院看望了受伤的孩子,希望家属原谅其丈夫的过错。
李记稳说:“我们目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尽快治好小孩,并希望肇事司机得到应有的处罚。”
(周平洋 游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