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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重群众需求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作者:周桂
2011年08月29日11:29

  城市管理重群众需求

  文/周桂

  西南某县不久前发生一起城管执法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相关执法部门被冲击,大量群众聚集围观。据调查,此次事件系因城管纠正违章停车引发。

  一起似乎并不起眼的小冲突,为何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这其中既有直接“导火索”和“催化剂”,又有深层次的各种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叠加。

  一方面,当地城管人员在执法中因一些不当行为,多次发生摩擦,导致民怨累积。最终引发群体性事件,正是因为城管人员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硬来”,导致了当地群众“来硬”。

  这种现象在一些地方其实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地方城管部门在清理占道经营和违规摆摊设点、拆除违章建筑和综合执法、城市其他管理中,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态度粗暴,极易引发激烈冲突。

  另一方面,老百姓拥护依法依规开展城市管理,但应考虑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如果一禁了事,群众难免有怨言。比如要加强城市街面管理,却简单通过取缔小摊贩、拉板车的方法,这样既断了一部分人的生计,也给市民日常生活带来不便。诸如此类长期积累下的怨气,难免会一时集中爆发出来。

  这起群体性事件得到了当地政府较快的处置,但仍有不少经验教训应当吸取。其一,和群众打交道,要注意方法,即使处理群众的违规违法,也要文明执法,耐心说服。不仅是城管部门,所有执法部门和政府机关的人员素质、管理能力、服务理念都亟待提高转变。

  其二,发生群体性事件时要及时疏导,不能拖,不能等,否则后果越来越严重。经验表明,随着事件的发展,越到后期越难处置。因此,对群体性事件一定要高度警觉,领导干部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第一现场,尽早控制事态发展。

  其三,基层工作务必打牢基础。一些地方基层组织能力不强,平时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岗位责任不到位,关键时刻就反应缓慢、效率不高、效果不好。因此,平时一定要鼓励干部真正深入到基层,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到矛盾最突出的地方去,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

  据悉,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深刻反思:群众利益无小事,任何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都应该充分考虑,认真对待。这样的态度是正确的、务实的。反过来也提醒了更多政府官员:即便是出于良好意愿的施政措施,即便是有利于老百姓长远利益的政策,也要注意把工作做实做细,才会赢得老百姓的理解。□

(责任编辑:徐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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