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发改委开展教育收费检查 乱收费将追究行政责任

来源:法制晚报
2011年08月30日14:26

  发改委部署新学期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择校费、借读费、幼儿园乱收费是重点 学校乱收费追究行政责任

  本报讯(记者温如军)今天上午,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之际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特困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与录取学生挂钩的捐资助学等费用在内的乱收费现象。

  记者了解到,今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所)、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重点检查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专项检查从9月1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始终保持查办教育乱收费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该人士还表示,对于屡禁不止、屡查屡犯、弄虚作假、刁难对抗检查等情节恶劣、性质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不仅要在经济上给予从重处罚,还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作用。

  教育收费检查领域

  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收费政策落实情况

  中职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所)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义务教育阶段继续收取与录取学生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的行为

  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乱收费行为

  未达到民办学校要求的改制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高等学校招生乱收费的行为: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向安排财政拨款研究生收取学费;未经批准擅自缩减研究生计划内招生数或以招收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名义多收费;继续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初次办理)、押金、保证金;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等名义乱收费;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超标准及自立项目乱收费;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学历教育未按照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

  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的行为

  ●多知道点儿·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在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违反纪律的行为或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的纪律制裁。其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 文/记者温如军

  ●新闻链接

  教育乱收费 3校长免职

  本报讯(记者王南)今天上午,教育部对上半年查处的部分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此次通报涉及甘肃、安徽、江西、湖北、四川、河南6省的12所中小学,相关责任人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人被免去校长职务。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通报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教育乱收费:一是虚报冒领寄宿生生活补助款,涉及的学校是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三河初级中学和外纳初级中学。

  二是统一为供书商代购教辅材料,涉及学校为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小学、江西省九江县一小、九江县二小、湖北省监利县中小学校。

  三是以举办实验班等名义自立项目乱收费,涉及学校是江西南昌县武阳中学、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二完小、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余集镇仪学小学。

  四是学校违规收取其他代收费等,被查处的学校为江西省丰城市同田乡同田中学、同田小学。

  据悉,为推进教育行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教育部建立了查处案件通报制度,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通报结果。

  此次通报,是继公布教育乱收费全国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之后推进教育行风建设的又一新举措。据教育部治理办负责人表示,定期对治理工作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将成为常态。这再次表明了教育部对教育乱收费的“零容忍”,对整治乱收费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责任编辑:UN021)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