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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披官方外衣敛财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9月02日04:03
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组织小记者进行实践采访活动。
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组织小记者进行实践采访活动。

  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

  “官方”外衣下的敛财骗局(1)

  挂靠8年未年检的“中爱联”,采取各地分站加盟方式,通过举办培训、评选等活动牟利

  8月初,新华社报道“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8年未年检,并非法成立“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搞活动骗钱,办非法报刊《中国小记者报》。“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的敛财模式由此浮出水面。

  调查发现,这个培训中心,为了使其开展的小记者培训业务,显得更正规、更官方,于2008年底选择挂靠“中爱联”,成为其理事单位,并为此支付一定费用。由此,该中心披上了一件“官方”外衣。

  而该培训中心开展的小记者培训业务均由一家民营公司负责。在这件“官方”外衣的作用下,该培训中心在广州、北京、上海等近百个城市,建立分站。每个分站都是其加盟商。该培训中心还利用颁发小记者证、举办各类小记者评选活动,进行商业牟利。

  如今,“中爱联”正在接受查处,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表示,“对于该会涉嫌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正另案调查处理”。目前该培训中心招收小记者工作也陷入停滞。

  郭玉彤在读小学四年级,今年暑假,她尝试成为一名小记者。

  放假前的一次公开课,让这名河南安阳豆腐营小学的女生,开始对“记者”萌生兴趣。课上,有校外老师讲解小记者采访的写作技巧,并顺带介绍了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安阳基地。

  在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的官网上,中心这样自我介绍:它现为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简称中爱联)的直属单位,是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的权威性管理机构。目前在全国有300多个培训基地,遍布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等近百个城市。

  无论是郭玉彤的父母,还是她的班主任老师,都觉得这个中心的培训应该很权威。

  但该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地方站站长称,权威性和官方背景都是包装出来的,背后其实是一套公司化运作的商业模式。

  这名站长介绍,活动中心和中爱联只是“挂靠”关系。为此,中心每年须缴付一定的管理费。各个地方站和中心,只是加盟关系,缴付加盟费就能成为中心的小记者培训基地。

  这名站长将“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比喻成一件外衣,一件正式、有官方色彩的外衣,外衣下是一个民营公司中雏奋飞(北京)教育咨询中心。

  “有了外衣,便能获得公信力,便能招更多的加盟商,获更多的利。”他说。

  “红头”文件敲门砖

  “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将招生简介等文件抬头均印成红色,显得比较官方,方便各地招生

  郭玉彤缴了800多元培训费,成了特训三班的学员。她每周上三天课,还会到博物馆、武术馆等地参观采访。这是安阳小记者培训基地的实践课。

  邵美君是安阳永安街小学的班主任,她班上有两名学生参加了小记者培训。邵美君认为,相比社会力量办学,这样的培训基地会更正规一些。

  她不知道安阳小记者培训基地,其实就是由民营公司运作。

  安阳基地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向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缴付了加盟费。

  该中心的《站长手册》显示,地方小记者站的承办费用标注为:一类城市3万元;二类城市2万元;三类城市1万元。

  安阳基地的这名工作人员说,他们到各个学校开展招生活动时,为说服学校老师和学生,就会给他们看一些“红头文件”,并说自己是中爱联的下属单位,“这样给人的印象会比较正式,比较官方。”

  “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的所有文件,其抬头均印成红色,从招生简介,到工作管理细则,到座谈会通知,均为“红头文件”。即便是中心和基层站的承包协议书,其抬头也是红色。

  而在一份评选百优小记者的活动通知中,文件还仿照了政府红头文件的格式,在红色的“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抬头下,印有一行小字“中小记函(2010)16号”,通知上并盖有中心的红色印章。

  该中心的广东某小记者站站长说,“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既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事业单位,甚至都不是注册法人。而按规定,只有注册法人,才有资格发放文件。

  这名站长说,和各个地方站签订加盟协议的,不是培训中心,而是中雏奋飞(北京)教育咨询中心。

  “红头文件是块敲门砖。”上述广东某站的站长说,它会让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和政府沾边的机构。有了这个基础,各站再动用个人关系,到学校讲公开课或选拔活动,发放传单。也有小记者站会动用当地关系,争取让如团委或教委等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各校完成选拔任务。

  安阳小记者培训基地是其中运作较好的一个例子。

  安阳市文峰区团委副书记任敏告诉记者,团市委下发过文件,让各地教育单位推荐学生参加小记者培训,团市委也给教育局对口的大队辅导员发了文件。

  本报记者向安阳团市委求证,是否下发过类似文件,安阳团市委予以否认。

  10%的劳务费

  为多招生学生,“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会给学校大队辅导员劳务费,承诺帮老师发论文

  当地方上缴付加盟费,成为中心的一个培训基地后,他们不仅获得一个“准官方”的身份,还能获得中心的指导。

  中心会指导他们,如何去掌握学生、家长,以及学生老师的心理;如何在细节上,弱化招生时的商业性,而强化其教育性。

  记者得到一份“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的《小记者招生工作基本方法》,“方法”上注明其为内部材料。这份“方法”对招生成败做了细致说明。

  比如,不能在家长会现场收费,以免家长有抵触心理;不能在培训基地收费,可信度不高;应该在教学场所收费。

  该“方法”还会指导地方站工作人员,如何通过学校门卫、通过在校门口找学生攀谈,了解学校大队辅导员老师、校长、主管教务的副校长、教导处主任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办法”中强调,决定小记者招生工作成败的几个关键人物,一为校长,二是主管教务的副校长,三是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四是班主任。

  对于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利益方面,“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还做了细分。

  “方法”中说,与辅导员老师处理好关系,主要在利益上,我们给老师的是百分之十的劳务费。这样能和老师达成一种共奔利益的趋势。他们也会帮着积极做好这项工作。

  在如何处理班主任的关系时,“方法”中说,要给这些老师(班主任)能看得到的好处,不能在钱的方面,如果这种好处费给的人多了,就会造成更坏的影响,只有承诺他们帮他们发表一些教学论文。或者是帮他们的学生发表一些稿子,这些都是能看得见的效益。

  采访中发现,这份“办法”在现实中取得了一定效果。

  安阳永安街小学的邵美君老师说,她就是听学校大队辅导员介绍,有这样的小记者培训班,才推荐学生去参加。

  在黑龙江的哈尔滨,也有“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的培训基地。

  哈尔滨兆麟小学的张宏伟老师说,学校方面告诉班主任,有这样的活动,不然他们也不会知道。

  本报记者 吴伟 孟祥超 实习生 陈晓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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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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