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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购商品房变经适房 物业威胁不填表将断水电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正善
2011年09月02日08:11

  业主质疑

  我是外地人,咋填经适房申购表

  “我是两年前来富平买的商品房,现在咋让我填经适房申请表呢?”索先生很不解。富平县名园小区入住的60多业主均被要求填写经适房申请表,否则断水断电。

  索先生是蒲城人,在富平县从事出租车营运,儿子也在此上学。2009年7月,他首付4万余元、按揭贷款共计14.3万元,以1527.94元/米的价格,购买了富平县名园小区一套房屋。

  如今已入住两年,楼盘销售部前段时间发书面通知和手机短信,让去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去办手续时,对方却让他填写一份《富平县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说他两年前买的房屋是经适房,而不是商品房。

  “两年前明明是花商品房的钱买的房,现在咋变成经适房了?当时没有任何人说这是经适房,再说像我这样的外来户,本身就不够买经适房的标准啊。”

  名园小区销售经理穆建锋8月31日介绍,小区两幢楼120套房屋售罄。据记者了解,已有一半以上的业主入住,其中还有来自榆林、安康和内蒙古的购买者。

  该小区南楼一业主于2009年12月交完款项,签订购房合同,以1390.26元/米的价格买了95.5平方米的房屋。她出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该房屋出卖人为西安秦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名园住户手册》中也明确:“业主享有所购房屋产权,有权对其房屋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买卖、出租和继承。”

  而该小区几乎家家都收到的《富平县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中,已经打印好了“根据《富平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本人符合申请条件,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及材料真实无误。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的文字,下面只待买受人签字。

  “物业还威胁,月底前不填表就断水断电。”一业主说:“我们许多都是农民,这里买房的还有外县外省的人,都不够经适房申请条件。”

  销售经理

  开发商将做工作变更房产性质

  8月31日下午,销售经理穆建锋和两同事,与小区业委会代表王先生及业主代表索先生谈话。穆经理解释,当时公司初进富平与有关部门不熟,只能边建边售边办手续,如今手续办理齐全,是经适房的手续。

  穆经理说,开发商将努力给政府做工作变更房产性质,将经适房变为商品房;如果无法变更,做通业主的工作。

  业主们怀疑,开发商让填经适房表格是在钻政策空子捞钱。他们出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富平县城乡建设局房管所。”业主购买时房价基本在1300-1800元。

  富平县房管交易所办公室赵姓负责人出示该项目备案的《通知》中显示:“同意你公司秦楚名苑小区(原文如此)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备案。”其中第四项:“项目占地6.3亩,建设两栋6层砖混结构共120套,其中90平方米以下84套,90平方米以上36套。”审批单位为富平县经济发展局,发文时间为2009年1月15日。

  该县经济发展局一部门负责人讲,如果当初是按经适房性质审批的,一定要按照要求建设出售,否则就视为违规。

  渭南市城县建设局房改办经适房建设科科长翟乃辉介绍,国家明确规定经适房要严格审核。其中商品房与经适房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商品房的土地是通过招拍挂(国家土地资源出让、买卖的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简称)获得,房产价格可随市场调节;而经适房土地是行政划拨,减免了许多税费,价格受到控制。

  富平县物价局副局长王璐介绍,按要求,名园小区售楼时没有申报,因此被物价监督检查所处罚8000元,要求“改正错误”。 本报记者 李正善

(责任编辑:U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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