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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受贿案2日宣判 当事人依旧封口笑对裁决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9月02日10:03
陈志云以微笑面对裁决。香港明报
陈志云以微笑面对裁决。香港明报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无线电视广播业务总经理陈志云,被控串谋受贿及串谋诈骗,指他涉嫌未获公司批准挣取外快,又隐瞒新书推介会涉商业赞助,要求无线多名花旦免费“撑场”。案件早前审结,法官2日将就陈志云、“好友”丛培昆及无线电视前市场及营业拓展主管陈永孙的控罪裁决。审讯期间至今一直封口的陈志云,1日依旧封口,以微笑面对裁决。

  已开始请假的陈志云,1日早8时45分突然在无线出现,平日会由司机接载上班的他,亲自驾车返回电视城。在场记者问及对裁决是否有信心时,陈志云没有回应,只是保持其“招牌”微笑。无线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表示,陈志云仍在休假,被问及裁决结果会否影响陈的职能,曾醒明强调陈现时负责制作节目及新闻节目,其职能“一切如常”,但未有直接回应若陈被定罪的安排。

  陈志云(52岁)、其爱将丛培昆(29岁),以及无线电视前市场及营业拓展主管陈永孙(64岁),分别面对串谋收受利益、行贿、串谋欺诈共5项罪名,各罪名的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审讯期间3名被告一直获准保释,估计一旦3人被定罪,主审法官潘兆童大有可能撤销众被告的担保,实时收押直至判刑当日。一般估计,法官未必会在定罪后立即判刑,但相信会听取辩方求情,押后至另定日期判刑。

  陈志云去年3月11日被廉署拘捕,并实时被无线停职,除了一句“真的假不了”被全城热论,陈志云各方面事业均全面急停。惟案件开审前,陈突然获无线电视副主席“六婶”方逸华批准复职,但只准参与节目制作,不能沾手涉及艺员的工作,但陈自此行事亦变得相当低调。

  案件涉及3个无线活动,包括2009年“翡翠歌星贺台庆”、陈志云新书《志云14.2首选》推介会及“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其中,2009年无线老牌节目“翡翠歌星贺台庆”面临停办危机,被告之一、无线营业部及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获陈志云推介后,终促成了由丛培昆的思潮广告公司一手包办节目的物流工作,丛获数十万元收入。但这次移师澳门举办的“翡翠歌星贺台庆”最终办得“一镬粥”,赞助商及公司内部人员均怨声四起,引起无线高层关注,结果陈永孙、丛培昆,以至由丛培昆代表接洽外间工作的陈志云,均成为公司调查对象。据了解,今次案件乃由无线主动向廉署举报。
(责任编辑:UN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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