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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干县一盗窃犯潜逃十五载后投案自首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9月02日12:13
  中广网南昌9月2日消息(记者蔡福津 通讯员程金根傅旦)8月31日上午9时许, 江西省新干县公安局打黑办教导员周军带领民警正在麦斜镇办理一起案件,突然周教导员的手机铃声响起,电话中传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周教导员,我是三湖镇街仔上村委会的傅某,我现在已经来到了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投案后心理上真正感觉到了解脱,谢谢你。”接完电话,周教导员心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涉嫌盗窃案潜逃15载之久的网上逃犯傅某终于被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和公安机关的挽救措施所感化,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傅某,男性,现年39岁,新干县三湖镇人,农民。1997年1月份,傅某伙同广西人赵某(已判刑)窜至新干县某单位盗窃VCD、音响、摩托车等物,涉案金额二万余元。案发后,赵某被抓获,傅某畏罪潜逃被我局成为网上逃犯进行通缉。

  “清网”行动开展以来,新干县公安局积极开展追逃工作,一方面加大破案追逃的硬性工作力度,一方面开展逃犯自首规劝软性工作。在采用一系列秘密力量侦查布控的同时,多次上门对傅某家属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并将公、检、法联合《通告》送到其家人手中,阐明司法机关对投案自首人员的宽大处理政策。经过近20余日的耐心细致的劝导思想工作,最终彻底打消其家属的顾虑,认识到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2011年8月31日,远在广东省潮州市某陶瓷作坊打工的傅某放下思想包袱回到新干县后立即在其亲属的陪伴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从而结束了长达15年的逃亡路,遂出现文中开头一幕。

  作者:蔡福津 程金根傅旦
(责任编辑:UN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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