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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八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贷 查异地非法套现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1年09月03日01:39
 目前,八市公积金互贷业务多是从广州流出到其他城市。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通讯员 廖烈友) 珠三角八城市公积金互贷,使总部在广州但派驻珠海等其他城市的员工,也可用广州公积金在派驻地购房。记者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2011年6月底,已互放异地公积金贷款6200多户、13.5亿元,出具异地缴存证明近5000份。但对于有人用非法手段在异地套取公积金的现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将严查这类不法行为。

  互贷现状:有楼盘嫌烦拒收异地贷款

  2009年5月,珠江三角洲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八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珠三角八市互贷。

  业界人士透露,珠三角公积金互贷不少是从广州公积金流出到其他城市进行购房,此前广佛公积金互贷需求较大。但今年佛山实现限购后,有部分在佛山当地没有一定年限纳税证明的单位职员,也无法再进行购房。此外,在珠三角其他暂未限购城市,由于限贷政策的不断收紧,异地使用公积金购房虽然没有停止,但也比较难办。由于公积金贷款本身办理时间就比商业贷款长,再加上异地互贷需要更多的手续,因此中山等地有部分楼盘表示不接收异地公积金贷款。

  那么,在限购环境下,是否会有广州本地已有房的工薪阶层,利用公积金去其他城市购房投资呢?据了解,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因为不少工薪阶层首套房都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优惠,一般都不会提前还贷。在公积金按揭贷款未还清情况下,不可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

  非法操作:只需些许资料便能套取

  珠三角八城市试水公积金互贷后,有非法中介组织钻政策管理上的空子,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后,利用同一套房子的“买卖合同”和发票等,帮非本地人士在异地套取公积金。欲套取公积金者只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资金账号等个人资料,就可凭非法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发票等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昨前两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集珠三角八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商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合作及联合打击住房公积金违规套取行为。八城市将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上积极探索全面合作,加大异地提取的查核力度,联合打击住房公积金违规套取行为,协助司法等部门重点查处提供违规套取服务的中介、网站,建立违规套取、逾期贷款等不良信用名单。

  作者:田桂丹 廖烈友 (来源:信息时报)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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