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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吉祥号被倒卖价值10万 新机主多属善意取得

来源:北京晚报
2011年09月05日16:16

  手机“吉祥号”本应给主人带来好运,但近年来一些吉祥号主人却遭遇手机号码莫名易主、难以追回的尴尬境遇。今天记者从东城法院获悉,近年来该院受理的吉祥手机号码无权处分所引发的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增长态势,这类案件的结局均是原手机号码主人无法追回自己的吉祥号。主要原因是新手机号码主人系善意取得,因此受到法律的保护。

  10万元被高价倒卖

  所谓手机的吉祥号,即11位手机号码中,会出现一些数量相当有限的末尾几位成666、888、999等所谓的吉祥数字组合,很多喜爱者不惜掷重金买下,近年来一个末尾为66666的号码竟能卖到10万元。

  东城法院法官介绍,“吉祥号”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利润丰厚,一些号贩子不惜铤而走险,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机主身份信息,然后冒充机主身份,在电信运营商处办理转户手续,将其号码高价转让给他人,从中牟利。据悉,东城法院近两年审理此类纠纷案件呈增长趋势。

  两次起诉都没追回

  吴先生就有此遭遇。2001年,吴先生在某通信公司营业厅购买号码末尾为“66666”的手机号,并当即开通,一直正常使用。2008年11月底,他突然发现该手机号码不能正常使用,后得知自己已不是这手机号的机主。

  吴先生从通信公司了解到,2008年11月25日,男子王某在外地营业厅补办了“66666”的SIM卡,又于3天后在北京的一家营业厅将机主由吴先生变更为自己。两天后,王某将该号码转户给崔某。

  吴先生起诉要求确认他与被告王某之间就手机号码的转户行为无效,后法院判决该行为无效。吴先生又起诉要求法院判定王某与崔某之间的转户行为无效。

  王某在两次庭审中始终没有出庭。被告崔某辩称,他出资10.5万元从王某处购买了涉案手机号码,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合法,且该号码已由他使用数年,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某通信公司答辩称两次过户行为是符合过户手续相关规定,在两次过户行为中,他们已尽到电信运营商的合理注意义务,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崔某受让该号码符合《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的有关规定,崔某有权合法占有、使用该号码,原占有人吴先生无权要求善意取得人崔某返还该号码,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善意取得有权使用

  为何这些被非法转让的手机号码很难“完璧归赵”?法官介绍,买受人通常都已是第三手、第四手的买家,号贩子早已将号码多次转手,卖给买受人时,已经穿上了合法外衣,买受人很难想到也很难知道自己买的“吉祥号”是“问题号”。买受人可能因善意取得获得号码,而原使用人就无缘再将号码追回了。

  倒卖吉祥号系内鬼作祟

  据悉,号贩子想倒卖吉祥号,第一步是要掌握机主的基本身份信息,因此,号贩子就要与掌握这些信息的电信运营商工作人员达成默契,形成攻守同盟。目前,我国实行手机实名制,电信运营商掌握着机主信息,虽然几大电信运营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签署相关协议,严禁员工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但该制度执行起来却有一定的难度。由于一些号码机主长期不使用,导致其难以及时察觉异常,一些不法分子就将其作为首选目标,通过内部人员获取机主信息,以便私自转让时办理转户手续。

  东城法院法官认为,电信运营商有义务审查核实申请办理转户业务人的身份,以保证号码使用人的权益不受侵害。但目前某些电信运营商审慎注意义务的欠缺,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记者王蔷 通讯员古悦

(责任编辑:UN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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