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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3年内每个城镇社区将有1名大学生工作人员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9月07日11:16
  新华网武汉9月7日专电(记者 黎昌政)湖北将扩大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组织实施“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省每个城镇社区有1名大学生从事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

  湖北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研究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锻炼制度,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居委会成员,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帮助工作或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经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意见指出,逐步将社区工作人员纳入“社会工作者”职业序列,实行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管理。加大从优秀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街道(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力度。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专职成员,社区其他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统筹解决。

  湖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处副处长徐昌洪表示,社区日益成为社会管理的重心、改善民生的依托和维护稳定的根基。要通过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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