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于某在交代犯罪事实。 警方供图
撞了人,没停车,一脚油门冲过去;被撞者挂在车下,被拖行900米致死。撞人的出租车司机说,“我是二星级出租车司机,那一刹那,吓坏了。 ”
今年8月9日凌晨2时许,沈阳市民赵军和朋友从和平区哈尔滨西路东方斯卡拉出来,打了一辆出租车。朋友在铁西区贵和街附近的雍添金园小区西门下车。出租车继续前行,行至肇工街八马路和九马路之间,“哐”的一声,撞上了一“东西”。
“是不是撞人了?“赵军问。“好像是。 ”司机回答。
司机没有停车,踩了脚油门。车下有东西摩擦,车开不起来。行至铁西区富工四街南十西路的人行道上,车动不了了。司机往后倒了一下车,一个血肉模糊的“人肉皮囊”露出来了,“那人脸色惨白”。
“我点子太背了。 ”司机一转方向盘,绕过被撞者。在重工街工人新村小区门前,赵军下车,司机收钱,离开。
赵军回家后,越想越害怕,报了警。
警方勘察现场发现,被撞的人姓张,67岁,家住铁西区,下肢行动不便,靠胳膊和臀部蹭着前行,靠捡拾垃圾维持生活。
经过调取雍添金园小区西门监控录像,警方锁定一辆深蓝色出租车,之后确认该车是沈阳康福德高出租车公司的。
8月12日,沈阳康福德高出租车公司负责人给各个司机打电话称开会,别的司机都问干啥啊,只有司机于某(男,53岁,皇姑区人)说“哦,知道了”。
次日,于某在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于某供认,当天车速能有六七十公里/小时,被撞者被拖行900米远。后来,他又回到现场远远地看了一眼,但没下车,之后就回家了。
于某称,刚开始看到有个黑影,“像个人又像只大狗,撞到的一刹那,我看到一个人在地上哈着腰坐着呢,已经晚了。 ”
被问到为何没停车时,他说:“我是二星级出租车司机,开出租6年,从来没撞过人,也没见过这事。那一刹那,吓坏了。 ”
律师说法 辽宁律师事务所孙浩人律师介绍,如果于某撞人后第一时间停车救人,属于交通肇事,不构成刑事犯罪。一旦有逃逸情节,并致人死亡,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占的比例多少,将面临3-7年甚至7年以上的刑罚。 记者 宫雪
(感谢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李大威协助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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