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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州现电话冒充消防部门诈骗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9月08日10:35
  中广网博乐9月8日消息(记者孙涛 博州台记者刘海明 王元龙) 9月7日上午9点50分,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简称博州)精河县众鑫宾馆赵卫军接到一诈骗电话:我是精河县消防大队刘政委,你们宾馆有一些手续没有办理,现在你需要准备1680元和10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消防大队来。

  挂掉电话后,赵卫军又接到一条短信:我县消防大队不能收取现金,请在邮政办理,我们财务账号:户名:甘饮凤:6221883320021862008,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发信电话:18258705673。目前该案件已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

  为揭穿并严打欺诈行为,维护公安消防部队良好形象,博州支队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打击消防诈骗行为,切实提高社会单位防范诈骗能力。

  召开会议。接到举报后,支队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了打击消防诈骗行为工作。各地及时派出人员到相关单位核实情况,积极向公安局汇报,同时协同受害单位人员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

  下发通知。针对各地出现的消防诈骗行为,支队迅速向相关社会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止和打击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活动的通告》,向社会揭露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

  短信提示。支队积极与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合作,通过短信平台向人民群众发送温馨提示短信,谨防上当受骗。

  媒体公告。支队积极与州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州级主流媒体联系,播放刊登预防公告,提高覆盖面,及时提醒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谨防上当。

  公布电话。为了让社会单位人员遇到此类事情能够第一时间和消防部门取得联系,支队和各大队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咨询电话,24小时接受举报、咨询,避免人民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同时要求值班人员和接待人员,凡接到社会单位电话举报或直接到消防部门投诉、反映此类情况的,接待人员要做好记录和相关解释说明工作。

  上门宣传。为尽快使广大社会单位了解到“消防诈骗”的骗局,防止更多的单位上当受骗,支队将发布预警信息纳入到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去,在监督检查中适时提醒各社会单位谨防“消防诈骗”行为。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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