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薇)离婚后仍与前夫同居的张某称不堪长期家暴,持铁锤将前夫砸成重伤。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认定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减轻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
42岁的张某是顺义区大孙各庄镇人,1989年与许某登记结婚。张某说,婚后头两年,二人感情不错,后来逐渐恶化、经常吵架。2000年开始,许某对她非打即骂。考虑到孩子小,她就凑合着过。2009年4月,孩子大了,她就赌气离了婚。她曾搬出去单过,但许某又找她,说要好好过,她于是又心软回去,没想到还是常被打骂。
今年1月23日,许某午饭喝了白酒,在儿子及儿子女友面前辱骂她和她父母。张某说,儿子走后,她越听越生气,拿出一把锤子朝睡觉的许某头部砸了几下,看到许某流血,她不忍心再下手,随后自己报警。经鉴定,许某构成重伤。
法院认为,张某因家庭矛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张某属于犯罪未遂,事后自首,且本案因家庭纠纷引发,许某亦存在一定过错,故依法对张某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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