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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大盗被移送审查起诉 若无盗窃数额仍可判刑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9月09日08:47
  中广网北京9月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夏天轰动世界的故宫失窃案有了最新进展。“故宫大盗”石柏魁已经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北京检察院第二分院昨天(8日)下午披露,检察官已对其进行了第一次提审。

  曾有人称赞故宫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博物馆之一。严密的安保体系号称“内外监控无盲点”。正因为如此,盗窃案让很多人大吃一惊。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作案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与传说江洋大盗毫无联系。关于石柏魁如何摆脱高科技监控设备,成功跳下10米高墙的猜测有很多。其中一个版本就是他跳到一棵树上,再从树上跳下逃走。

  昨天,记者采访了主诉检察官李松义。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的案卷材料披露了“故宫大盗”很多之前未披露的作案细节。据李松义介绍,帮助石柏魁逃走的除了树,还有废弃的电缆。

  石柏魁告诉检察官,他是因为无意间进入故宫博物院网站,看到精美的藏品,才想到如果能偷出一件,下半辈子就不愁了。

  李松义:在案发前他曾经到故宫去了一次,这次也是没有买票,从检票口的栏杆处钻了进去,他主要是想看看故宫中这些瓷器和一些藏品是否像在故宫网页中所称的那么精美。

  石柏魁当时听导游说一些展品是仿制品,有些失望,但是并没有放弃盗窃的念头。2010年5月8日,他再次来到故宫,将目标锁定在斋宫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

  李松义:石柏魁将金和金属混同在一块,他认为金属就是金,听导游说这些都是金制的,比较值钱。

  虽然没有进行详细“踩点儿”,但是石柏魁误打误撞完成了盗窃第一步。

  李松义:当天是下雨,他躲在夹道里,清园之后,天也渐渐黑了下来,他到了斋宫附近,躲在一个小屋里,这个小屋恰恰是配电室,有一个电路设备一个闸,他将这个闸拉断之后又破坏了展厅的警报系统。

  石柏魁接下来的行动可以说是毫无顾忌,身高一米五八,体重只有40公斤的他,破窗潜入诚肃店,用脚踹开了石膏做的装饰墙,扩大洞口进入了展厅,打破了展柜上盖玻璃。

  李松义:整个人进到了展柜了,往自己的兜里装了一共是9件展品,因为展品本身并不大,小的装兜里,大的手拎着,按原路出了展厅。

  曾有传言说石柏魁熟悉故宫下水道路径,才得以逃脱,实际上他一路都在翻墙越脊。

  李松义:他也是当时特别发愁,自己怎么能跳这个大墙,恰好故宫当时正在施工,地上有一盘电缆线,他将电缆线扔到房顶上,自己再爬上房,将电缆线系到一个固定位置,顺着这根电缆线滑到他所盗窃的这个院落的院外。

  接下来,石柏魁有过道走过道,没过道就爬墙,虽然遭遇了故宫值班人员,但是还是被他逃了。

  李松义:在逃跑的过程中,曾经遇到了保卫人员对他进行盘查,当时他谎称自己是没有走出去的游客,下雨了没来得及走出去。这个人让他蹲下,打电话给相关人员,让把他带出去。石柏魁趁这个人打电话不备之际,感紧逃跑。

  此时故宫值班人员都出来查找,手电光束让石柏魁非常恐慌,他扔了五件东西,跑向故宫最外面的城墙。

  李松义:蹿上一截矮墙,扒着城垛子到了城墙上,正好看到城墙下有一棵松树,他就从城墙上跳到这棵树上,再从树上摔落在地上。

  第二天,石柏魁将盗窃的物品拿到大钟寺附近爱家收藏的一个贵金属收购点。

  李松义:金属回收经营者看走了眼,对他说这个东西不值钱,他又出来找摆地摊的,找了半天没找找。出了爱家收藏,越想越生气,就想费了这么大劲,不值钱,在大钟寺附近扔了一件,在垃圾桶又扔了一件。

  石柏魁将剩余的四件展品全部丢弃。目前,仍有三件没能找回。

  公安机关还查实,石柏魁盗窃故宫前曾偷过一台笔记本电脑,盗窃故宫后又在网吧偷了一部手机。石柏魁告诉检察官,他原以为盗窃故宫展品与偷手机、电脑没什么不同,完全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飞跃故宫,在一般人看来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对于石柏魁而言,巧合却如此之多。那么,等待这位故宫大盗是怎么样的命运?

  主诉检察官李松义分析,因为至今没有确定被盗的九件展品价值,并不排除退回公安补充侦查的可能。

  李松义:盗窃罪最主要的表现是一个盗窃数额,按照现在所搜集的材料,估价部门都不能够对九件物品作出一个客观的价格结论,被盗的物品比较特殊,它又不属于文物,属于一种收藏品、艺术品,因为涉及到一个年代、制作人、拍卖记录,综合所有材料才能够对这些物品做一个客观的估价结论。

  目前,审查起诉工作正在进行,何时能提起公诉还不确定。

  李松义:在等公安机关是否能够找相关部门对这些物品作出一个客观估价,如果没有估价,我们也会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对本案是否提起公诉作出最后决定。

  李松义分析,此案因为盗窃地点的特殊,案情重大,按照刑法规定,没有具体数额,也可依据犯罪情节提起公诉。

  李松义: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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