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时报
大门前挂着“山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却不见中水设备运转,市民质疑———
省水利厅自己咋未建中水站
见习记者 潘庆照 本报记者 孙华
“省水利厅大门右侧挂着‘山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的牌子,但我怎么没看见他们建有能节约用水的中水站呢?”连日来,本报对城市建筑物中水设施进行了调查,市民王先生对(山东)省水利厅提出质疑。记者调查获悉,位于历山路上的山东省水利厅办公楼及其南邻宿舍区的确未建中水站。
【市民反映】 门前挂节水牌,却不见中水设备
王先生告诉记者,9月7日,他从历山路山东省水利厅门前经过,水利厅大门右侧悬挂的“山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的牌子引起了他的注意,“牌子很显眼,但我却并未发现中水设备。”记者随后在山东水利网上发现,该“节水办公室”为省水利厅设立的一个机构。
据了解,省水利厅工作职责第三条为: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实地调查】 水利厅建筑物未建中水站
9月7日,记者来到历山路山东省水利厅调查。门卫以工作人员午休为由拒绝记者进入,并表示“水利厅是发文件的地方,没有中水处理站”。
记者电话联系到省水利厅房产科,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属于老建筑,山东省水利厅并未配建中水处理站。
在省水利厅办公楼南邻的省水利厅宿舍区,记者也未发现建有中水站。多位居民表示对中水站“未听说过”。宿舍区门卫肯定表示,省水利厅宿舍区并未建有中水站。
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是否建有中水站他也不能肯定,此方面工作由房产科负责。记者再次致电房产科,工作人员孙女士表示,对于是否建有中水站,她也不敢肯定。“二次水处理是中水站吗?”该工作人员反问。
【市节水办】 2006年前老建筑建议配建
对于市民王先生提出的质疑,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城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2006年8月之后,济南市节水办对中水站建设开始有了强制措施。而山东省水利厅的办公楼及居民楼正好建于2006年之前,因为没有强制措施,“只能做工作建议其配建”。
采访中,市民王先生还质疑称,即便山东省水利厅属于2006年之前的老建筑,但是同为水资源管理部门,而且还承担着相关节水工作,为什么不能率先垂范,带头做好中水站建设工作?
省水利厅房管科工作人员孙女士表示,对于中水站建设,是机关服务中心领导甚至水利厅领导考虑的事。至于为何未建,她并不清楚。
新建住宅咋也不按规定配套
海右重华高层楼宇无中水设施
时报9月8日讯 (记者孙华)连日来,本报对一些小区或单位建筑内形同虚设的中水设备连续予以曝光,社会反响较为强烈。与此同时,一些市民向本报反映,有些建筑物并未按规定修建中水设施。其中,位于经四纬九路口的海右重华小区,虽是新建住宅,但未修建中水设施。
8日中午,记者来到海右重华小区。整个小区的主体建筑由两栋30多层的大楼组成,约600余住户。接受采访时,该小区物业人员称:“我们这两栋居民楼上,没修建中水设备,居民家中也没有中水管道。该小区是海右重华的一期项目,听说旁边的二期项目会修建中水设备。”然而,根据从2003年1月1日便开始执行的《济南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需要城市供水的(含自建供水设施供水),应当配套建设中水设施;新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对此,海右重华物业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物业从开发商手中接过这两栋楼时,就没有中水设施。”据介绍,该小区大楼2006年开盘销售,业主2008年开始入住。
记者与海右重华小区开发商 山东城建集团取得联系,问及中水设备问题,对方相关人员未给出明确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