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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称地方拒提个税起征点原因之一为与民争利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1年09月12日14:26
     今日论衡之公民问政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9月1日开始施行,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过,最近媒体不断接到电话反映纳税起征点的问题,在天津武清、上海、厦门等地,某些地方税务局以软件没有更新为由或者干脆不说明理由就按照2000元起征个人所得税。(据9月11日央广网)

  前些日子,国税总局曾明确:“不管发放的是哪个月份的工资、薪金,均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和税率表。”然而,对国税总局的要求,一些地方的税务部门根本没放在眼里。拿“软件没有更新”为理由显然难以服众,因为国务院3月初就通过个税调整方案,全国人大7月份就通过新的个税法,税务部门有充足的时间做准备、更新软件。几个月时间更新不了软件,究竟在干什么?

  即使更新软件程序复杂,工作量很大,但我以为,也不能拒绝提高个税起征点。原因很简单,是否依法征税关键不在于电脑软件,而在于态度和决心。其实,拒绝提高个税起征点真正的原因不外乎四个:一是地税部门存在“懒政”思维,二是税法意识淡薄,三是不拿纳税人权利当回事,四是与民争利。

  为什么全国大部分地方尤其是欠发达地方,都能按照相关法律和税务总局的解释及时更新软件,而少数地方却不能及时更新软件,唯一的解释就是工作拖拖拉拉,不积极、不主动,这就是“懒政”。

  按说,作为地税部门,即使不完全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与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了如指掌,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但少数税务部门置国家法律和国税总局的政令于不顾,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无疑,税务部门不守法的结果就是乱征税,不仅增加民众税负,而且扰乱税收秩序、损害税务部门形象。

  其实,找借口拖延中央政策的执行,说白了,背后有地方利益在作祟。提高个税起征点意味着每个城市会有一大批人不再缴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会减少。尽管我国个人所得税仅占税收总额7%,但在一些地方,个税已经成为重要税源,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依靠之一。有报告显示,个税在部分地区已跃居地方税收收入的第二位。因此,不排除拒绝提高个税起征点得到某些地方政府支持,有意与民争利。

  当然,造成今日个税的两种征税局面还与监督不到位有关。如果税务部门早就解释清楚,如果税务部门监督各地及时更新软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果全国人大在通过个税法后及时监督这一法律的落实,就不会出现某些地方乱征税、乱找借口的结果了。

  鉴于部分地方纳税人正当权利受到损害,我以为,应从三个方面来纠正这个问题:其一,人大和税务部门应及时监督个税法落实;其二,对拒绝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地税部门进行问责,对于那些公然违抗中央政策的做法,绝不能等闲视之,抑或姑息迁就,应当给予严惩;其三,已征收的个税应及时退还给纳税人,因为纳税人有要求退税的权利。

  冯海宁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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