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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台军一士兵遭逼供枉死15年后平反 获无罪定谳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9月14日09:33
江国庆13日获判无罪,台湾防务部门“军法司审判事务处副处长”沈世伟(中)、台空军作战指挥部政战主任虞思祖(右)亲自把判决书送给江国庆母亲王彩莲(左)。台湾《中国时报》

  江国庆13日获判无罪,台湾防务部门“军法司审判事务处副处长”沈世伟(中)、台空军作战指挥部政战主任虞思祖(右)亲自把判决书送给江国庆母亲王彩莲(左)。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9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遭刑求逼供、判死刑枪决的前台空军士兵江国庆,在含冤15年后终获军法平反。台湾防务部门北部地区军事法院13日再审判决江国庆无罪,也由于江国庆已死,全案已经定谳不得再上诉。

  台军方同时将协助家属办理刑事补偿,预估江家最多可获赔9282万元(新台币,下同),军方将按规定于3个月内将补偿金送交江母,成为“冤狱赔偿法”修正为“刑事补偿法”后的补偿首例。

  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范姜泰基表示,马英九期许台湾社会继续提高侦查与审判质量以保障人权,杜绝任何形式非法取供,以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对于江国庆在1996年间遭到反情报队柯仲庆等人非法逼供,军法官在判决书中痛批此举,正是“淫刑以逞,谁则无罪”的写照,因台空军反情报队所涉利用不正方法而取得的被告自白,对后续衍生的证据采认和监证影响实在非常巨大。

  审判长在宣读判决时还以“惜哉”形容江国庆,指他当年因未通过“调查局”测谎监定,才会优先被锁定为重要涉案对象;判决书最后还引用西汉刘向所著的《新序》书中“决狱折中,不诬无罪”一词,指军法判决狱讼必须公允,不得滥杀无辜,江国庆无罪必须让社会皆知,以昭公允。

  军事法院13日上午判决江国庆无罪定谳后,台湾防务部门下午由台空军作战部主任虞思祖带领军法官员,前往江国庆家中上香致意,并向江母王彩莲说明后续刑事补偿所需的3个月程序。王彩莲则向军方强调,她现在最在意的,是台湾防务部门必须对陈肇敏等高官当年对江不当刑求的责任要有所交代。

  至于前台空军作战司令陈肇敏等多名军官涉及江国庆冤死案遭不起诉处分,军法官员说,经江母声请再议,在“高检署”准予发回北检后,“军高检”已配合北检续行侦查,包括陈肇敏在内多名涉案已退伍军官,由北检再度约谈;军检方面则已约谈过现役涉案上尉保防官何祖耀续行侦查。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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