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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徒冒充出租车载客抢劫 给女子拍裸照获刑19年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9月17日02:14

  在安徽、东莞两地作案近20宗,团伙主犯被判无期

  新快报讯 记者 邹柳洲 实习生 简文涛 报道 假冒出租车司机,将路边行人骗上车后抢劫,甚至强奸女事主,并拍下裸照威胁被害人不准报警。在安徽、东莞两地作案近20宗,轮奸多人,涉案近50万。前日,该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团伙主犯韩中山一审被以抢劫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多人分工以载客实施抢劫

  去年8月14日18时许,韩中山、赵复周、张国新经密谋后,由张国新驾驶小车到东莞市谢岗镇大龙村宝墩厂门口,3人看见彭某在等车,于是韩中山、赵复周先下车,张国新开车过去以搭客为名将彭某骗上车,随后赵复周、韩中山假扮乘客上车。途中,韩中山抢走彭某600元现金、一部诺基亚手机和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并威胁彭某,索要到银行卡密码。

  随后,韩中山、赵复周、张国新强行与彭某发生性关系。其间,赵复周下车从劫得的银行卡内取走4400元。韩中山用手机拍了彭某的裸照威胁彭不要报警,然后在东莞市樟木头镇公共汽车站旁边天桥下路段让彭某下车。

  安徽东莞两地作案近20起

  记者从判决书看到,2006年6月12日至22日,韩中山就伙同他人在安徽阜阳等地以同样的手段抢劫作案四宗,仅2006年6月22日当天就作案三宗。2009年12月份,韩中山“转战”东莞,伙同赵复周、张国新在东莞市石排、谢岗、大朗等9个镇街以同样的手段实施抢劫、强奸、诈骗等犯罪行为10多起。他们分开协作,所得赃款平分。

  所有犯罪行为中,仅韩中山一人,参与抢劫16次,抢得财物总值人民币347248元,港元5500元,轮奸3人,敲诈勒索2次,勒索金额人民币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中山、赵复周、张国新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分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九年、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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