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尚杰
本报平顶山讯 县里改造升级道路,却要沿街商户缴纳“马路砖款”。9月15日,本报A15版刊发了郏县县城文化路两侧商户的遭遇,包括人民网在内的近百家媒体转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昨日,据记者向郏县龙山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了解,目前该路段施工已经叫停,纠风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处理。
这名负责人介绍,郏县文化路道路改造工程全长约3公里,主要是在道路两侧的人行道上铺设马路彩砖。该项工程今年列入郏县县委、县政府重点城市建设工作,具体承办单位为龙山街道办事处。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文化路开通时沿路建房户未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经过郏县住建局和龙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协商确定,铺设门前马路砖的工时料款,由临街建房户承担50%,县财政承担50%。建房户缴纳这部分费用后,住建局免去建房户的城市建设配套费。
“城市建设配套费是国家强制收取的,收取金额是根据建房面积来确定,每平方米30元到50元不等”,这名负责人表示,由于文化路两侧建设的营业房,都是二三层,数百平方米,如此算下来,承担50%的马路彩砖款要少于需要缴纳的城市建设配套费。
“我们工作确实有失误的地方”,这名负责人说,由于对政策解释不到位,加上部分施工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起建房户的不满。大河报报道刊发后,引起郏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平顶山市纠风办已经责成郏县纠风办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悉,目前,龙山街道办事处已经叫停文化路施工,办事处工作人员与沿路涉及的居委会逐户做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待建房户理解支持后再组织施工。如果建房户不愿意用工时料款来抵缴城市建设配套费,办事处将要求施工队退还费用,不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