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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男子畏罪潜逃3个月 通过微博向公安局自首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2011年09月21日15:24
  新华社 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20日上午证实,一名26岁的湘籍覃姓男子因涉嫌伤害罪潜逃3个月后,已于近日通过微博在中山市三乡镇投案自首。此人是在广东通过微博自首的第一人。

  6月2日3时许,因感情纠纷,覃姓男子在中山市三乡镇大布综合市场持啤酒瓶将黄某打成轻伤后潜逃。9月16日上午,他以“@捞仔辉”的网名向中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中山”发来私信,称想了解目前网上追讨人员自首的有关政策。

  在与办案单位联系后,负责“@平安中山”的微博警官易剑,同样通过微博动员他尽快来案发地自首。“@捞仔辉”当即表示,“谢谢!我星期一去三乡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之后,他第一时间坐上火车,提前一天到达了中山市。鉴于他自首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目前办案单位正在为他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据介绍,中山市公安局是在广东较早开通官方微博的地市级警方,目前有“粉丝”200余万。 (魏蒙)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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