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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后潜逃16年 街上看到普法宣传决定自首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杨野
2011年09月12日04:42

  重庆晨报讯 (记者 杨野)“如今终于可以结束我16年来东躲西藏、颠沛流离的生活。”近日,垫江法院审结了于进(化名)因犯抢劫罪潜逃16年后自首一案,该案宣判后于进满怀感激的对法官说。他是在偶尔见到法院到其所在乡镇上作普法宣传后,才决定结速潜逃投案自首。

  1995年11月23日,于进到自己好友潘某家耍的时候,认识了唐某、李某、张某、黄某等四人,后经潘某提议“搞点皮款来用”,几人便预谋以驾驶摩托车制造事端强索高额赔偿的方式“找钱”。

  当晚8时许,于进等人在商定的地点,将路过此处的外地车辆拦下,以该车未开远光灯,导致自己驾驶的摩托车开入路边沟内被摔坏为借口,并采取推打、威胁等手段强行截取了被害人的现金150元之后逃离现场。

  潘某等五犯罪嫌疑人于案发当晚被公安机关逮捕,于进潜逃,一逃就是16年。直到今年3月的一天,时值垫江法院在他所在乡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偶然上街见到法官宣传法律知识后,于进深受教育。回到家后,思前想后,他最终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于进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认罪态度好。法院依法判处于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悉,垫江法院自今年3月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来,已有近10名在逃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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