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分院发出检察建议
农信社收回1.89亿不良贷款
本报讯 (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陈远志)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日前收到海南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复函,该社根据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该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共收回不良贷款本息1.89亿元。
2010年底,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时发现,辖区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贷款不按时回收的现象。今年年初,该院民事检察处成立调研组赴辖区市县调研,通过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数据分析等方式,初步掌握了辖区五市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基本情况,并了解到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
今年6月,针对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正在改制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的特殊情况,为了帮助慎重处理好不良贷款问题,该院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领导高度重视,认为这是促进农村信用社整体资金运作良性循环、为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良好信用环境和金融秩序的契机,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截至9月15日,共收回不良贷款本息1.89亿元;通过催收恢复诉讼时效49698笔,涉及本金5.88亿元。此外,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还严格落实离岗清收规定,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19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