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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超市不管卖啥都开油票 经调查发现属实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9月22日11:22
  人民网潍坊9月22日电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 9月20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在奎文区健康东街一家加油站的超市里购物,给开的却是加油的发票。随后,记者进行了实地暗访,发现情况属实。对此,潍坊市国税局工作人员表示,如经查实,该加油站则违反了相关规定,应依据管理办法调查处理;将推出一个发票真伪和消费详情的网上查询平台,以减少发票使用漏洞。

  加油站虚开发票

  9月20日中午,记者接到市民反映称,在健康东街上文化路与新华路之间有家加油站,只要在该加油站的超市内购物,不论买了什么商品,超市都能以“加油”的名义给消费者开具发票。随后,记者就来到了这个位于健康东街上文化路与新华路之间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第24加油站进行暗访。该加油站里有一个小型超市,记者看到一些在此加完油的车主,都是到超市内的收款台处索要加油发票。

  经调查发现属实

  记者也走进超市,假装要购买商品,向站在收款台前的一位营业员询问在此处购买商品是否可以开发票。但该营业员却问记者:“你加油吗?”记者反问:“不加油就不能开发票吗?”该营业员表示能开,可是,话音刚落,她又主动告诉记者:“也能开成加油的发票。”之后,该营业员向记者解释:“你只要在超市里买东西,就能给你开成"油票"”。于是,记者选购了22.2元的商品,但营业员以“没有零钱找”为由,多次建议记者继续消费,最终记者只得购买了23元的商品。

  记者拿出一张50元的钞票递给营业员,在找给记者27元钱后,该营业员给了记者一张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在发票上,记者看到加油站编号一栏显示“0”,荒唐的是,消费项目一栏竟显示“93#汽油”,而非记者在超市内购买的商品,单价显示“7.50”,数量显示“6.667”,消费金额则显示“50.00”。在发票下方的实收金额一栏,显示的也是“50.00”。

  记者在前来该加油站加油的车主那里和附近几个店铺内也得到了类似的说法。

  9月21日,记者又借团购花生油的名义致电该加油站,一位工作人员痛快地告诉记者,在此团购花生油也可以开成加油的发票。

  违反规定应查处

  随后,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潍坊市国税局,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称自己不清楚记者咨询的事归哪个科室管辖,建议记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询问。

  记者立即拨打了该热线电话,但未能接通,记者只得再次联系潍坊市国税局。这次,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会帮忙咨询一下负责发票业务的票证管理中心。随后,她回复记者,如果记者反映情况属实,该加油站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应依据管理办法调查处理。另外,该工作人员还介绍,将来可能会推出一个供查询发票真伪和消费详情的网络平台,加强发票管理,以减少发票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漏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的行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潍坊晚报 记者)
(责任编辑:UN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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