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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者自首 称不想像老鼠一样东躲西藏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1年09月22日16:19
 21日,交通事故逃逸人员到广州自首
 21日,交通事故逃逸人员到广州自首

  两交通事故逃逸人员广州自首

  不想像“老鼠一样”东躲西藏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亮、实习生吴婉玲报道:21日上午在广州天河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心有两名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前来投案自首,并向记者诉说了逃亡日子的“提心吊胆”。

  其中一名叫王某君,37岁,湖北人,某公司业务员。2010年3月23日晚,在黄埔大道开车由东往西行驶至事发地点时,碰撞路面正在施工的人员刘某和吴某,造成其中一人达到四级重伤及车辆损坏。据当事人回忆,当听到“嘭”的一声他才反应过来出事了。他说当时拨打了120,一开始并没有逃走的想法,可“孩子才刚出世不久”这个念头突然在脑子里闪过以及现场开始聚集了很多人,他便开始害怕,转头就逃跑。回到家中之后心里一直很矛盾,思想上也一直在作斗争,但还是选择了“逃亡”。逃到内蒙古、陕西等地方,不敢与家人联系,东躲西藏就像“老鼠一样”,心里一直惶惶不安。他感叹,如今网络社会强大,犯了事无论十年八年终归要落网,还不如早早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罚。

  而另一疑犯谢某民2007年12月17日下午1时30分,驾驶重型专项作业车在枫叶路转入中山大道时,由于无避让行人王兰芳且与其发生碰撞,王兰芳倒地后被重型车碾过,后送院不治于当天死亡。据谢某民回忆,当时他不确定是否自己撞了人,也没有其他人和他说,他便离去了。事后有目击证人打电话报警,他于当天下午3时去到交警部门协助调查。当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得知要赔偿几十万元,而他所在的公司也没表态。他说自己根本就没有赔偿的能力,害怕之下他便跑回老家梅州丰顺县。在老家待了三个月后之后,由于花光积蓄便逃到东莞、深圳、潮州、江门等省内一些城市的边远镇区做杂工。

  黄亮、吴婉玲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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