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9月22日电(记者 冯志军)10月1日起,甘肃将实施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条例,新《条例》规定,地震预报仍执行统一发布制度,已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市、县政府如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可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48小时临震预报。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22日举行《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甘肃省地震局局长王兰民作如上表述。他说,新条例重点对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等章进行了修改、完善,新增了防震减灾规划和防震减灾工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新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散布地震谣言。对扰乱社会秩序的地震谣言、误传,县级以上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迅速予以澄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地震灾害发生后,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并将地震震情和灾情信息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此外,新规还将个人纳入地震监测体系之内,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进行登记和及时调查,并将核实结果向上一级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士华表示,随着防震减灾领域不断扩大,工作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甘肃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修订后的条例内容更加全面,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更加适应甘肃防震减灾发展需要。”
“甘肃地震监测重点防御区域有东南地区和祁连山地区。”王兰民表示,虽然甘肃临震预报实例较少,但应对预案比较完善,如果说有临震预报发布,各级政府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将采取相关措施,这些措施一直下设到街道办事处,因此各级应急措施比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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