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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叉车司机没有操作证 同事一岁儿子惨死轮下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2011年09月23日15:45
  本报讯 (通讯员 孙超 记者 徐轶汝)24岁的阿峰在没有操作证的情况下当起了货运叉车司机,却在操作叉车搬运货物时,不慎将同事一岁多的儿子碾死。近日,阿峰和公司老板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普陀区法院各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出事男童叫小宇,事发前随父母住在某物流公司仓库里,父亲是物流公司员工。

  今年4月8日上午,刚工作满一个月的阿峰开着叉车驶进仓库大门。当时叉车前面载有一个长、宽均达1.7米的大纸箱,遮挡了他的视线,并且车速也较快。此时,小宇突然独自从仓库靠近大门边的一个房间里走出来,径直朝着叉车前方踱步而去。仅仅几秒钟后,小宇就被叉车撞倒并碾压。此时阿峰并不知道撞倒了孩子,还驾驶叉车来了个90度转弯,继续向前开了几米后停下,卸下货物。其间,小宇一直被碾在车下。卸完货后,阿峰发现车子有点开不动,向后倒了几米,小宇血肉模糊的身躯这才露了出来。

  按照相关规定,货运叉车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显然阿峰在没有操作证的情况下驾驶叉车,以及物流公司违法使用无证司机的行为,都违反了相关安全条例的规定,阿峰和公司负责人李女士难辞其咎,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警方逮捕。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李女士、阿峰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了一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考虑到案发后李女士的公司赔偿了小宇父母20万元经济损失,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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