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丰顺讯 丰顺县谭某财、朱某明等2名村干部和2名小学教师,伙同村民利用虚假的医疗报销单据骗取医保报销补偿款,共骗得医保补偿款10多万元。昨日,丰顺县人民法院通报,丰顺县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谭某财、朱某明等8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诈骗罪(未遂)判处被告人刘某东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9名被告人还分别并处7000元至6万元不等的罚金。9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7月份至今年4月份期间,刘某林(在逃)与被告人谭某财、朱某明、冯某灵、朱健某、陈某林、王某、刘某梁、陈某元、刘某东在明知投保人没有患病住院治疗的情况下,根据9名被告人提供的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员名单和医保卡,由刘某林根据名单提供虚假的住院诊断证明、住院收费收据、医疗费用清单等,再由被告人拿着这些虚假单据和医保卡以投保人的名义到当地的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医保报销手续,骗取医保报销补偿款。
今年4月,丰顺县农合办工作人员发现个别乡镇重大疾病医疗报销额度不正常上升,后经与医院核实后,证实有人利用虚假的医疗报销单据骗取医保报销补偿款。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9名被告人落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财、朱某明等9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