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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性奴案上报公安部 嫌犯囚女用色情表演赚钱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9月25日02:27
新京报/供图
新京报/供图

  洛阳性奴案追踪

  嫌犯囚女系用色情表演赚钱,案件被定为重大刑事案件,已上报公安部

  新快报讯 据洛阳市公安局23日晚通报的“性奴案”进展情况,犯罪嫌疑人李浩的作案动机是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为其赚钱。洛阳警方介绍,此案被定为重大刑事案件。目前该案已经通过内部程序,向公安部做了报告。昨天,洛阳市警方4名责任人被停职,公安局长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4名被救女子全部被刑拘

  2011年9月3日晚,洛阳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犯罪嫌疑人采取残忍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将6名女青年囚于地下室地洞内的李浩被抓捕归案。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浩两年前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事先在西工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六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其间,李浩多次对女青年实施强奸并组织女青年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其中两名女青年由于不听李浩的话,分别被杀害和折磨致死,并埋尸洞内。

  据悉,在案件中被解救的4名女子被短暂安置调查后,全部被刑拘。“这与发生在地窖中的两起命案有关。”洛阳刑警章大可22日说,经调查,这4名被囚为“性奴”的女子均涉嫌刑事犯罪。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按法定程序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洛阳警方4责任人被停职

  9月24日,洛阳市公安局长郭丛斌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称将展开专项整治活动解决治安问题。

  郭丛斌还表示,根据“9·3”案件的情况,对该案件有关责任人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待调查结束后再作进一步处理。经市局党委研究,对西工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翟继军、车站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教导员崔伟、车站分局副局长兼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翟敬普、车站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李拦洪予以停止执行职务。

  相关报道

  记者被质问“侵犯国家机密”

  洛阳公安局表示愿提供保护

  9月22日上午,率先报道此案的记者纪许光在微博上称,两名自称洛阳市委的男子找到他,追查性奴案的信息来源,并质问其“侵犯国家机密”。

  纪许光的求助微博发布后,不少网友表示担心该记者的人身安全。

  洛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洛阳”在9月22日晚9时51分发布微博表示,如果其人身或财物在洛阳受到侵害,请拨打报警电话,洛阳警方将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帮助。纪许光则在微博上也表达了谢意。纪许光表示,“国家机密”的矛盾暂时平息,自己也暂时没有受到威胁。

  (综合中新、《京华时报》、《山西晚报》)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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