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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奸淫醉酒未成年少女 难逃一罪已被逮捕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马爱军 孙强
2011年09月27日15:27

  本报讯(通讯员 马爱军 孙强) 男子毛某酒后趁机与处于醉酒昏迷状态的未成年女子发生性关系,西城检察院近日以涉嫌强奸罪将毛某批准逮捕。

  毛某就职于一家证券公司。8月,毛某接待外地来京游玩的干妹妹时,结识了与妹妹一同正在欧洲留学的17岁少女晓彤(化名)。8月30日晚,三人玩得十分高兴,先后在餐厅、酒吧和歌厅喝下了4瓶洋酒,两名女子完全醉得不省人事。毛某将二人送到酒店,酒后的毛某萌生淫念,将处于深度醉酒状态、没有反抗能力的晓彤强奸。晓彤得知真相后报警。

  检察官表示,毛某涉嫌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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