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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4个月查处醉酒驾驶刑174人 53人被判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9月22日23:06
  中新网太原9月22日电(范丽芳)22日,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通报,截至本月20日,该市共查处醉酒驾驶刑事案件173案174人,其中高平市查处案件居首;各地法院现已判决52案53人。

  据了解,高平市局共查处醉酒驾驶刑事案件40案41人(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30案3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5案36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13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24案25人,进入审判程序的18案19人,已判决16案17人。

  根据相关人员对判决案件的分析,醉酒驾驶后发生事故、事故后逃逸、血液中乙醇含量相对临界值过高、驾驶人无证驾驶等是法院审理危险驾驶案件从重判决的情节。

  5月30日,阳城县局查获的犯罪嫌疑人马进阳酒后驾驶小型客车一案,经鉴定该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0mg/100ml。阳城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马进阳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这是目前晋城危险驾驶案件中判处刑罚最轻的案例。”晋城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全国开始严查酒驾后,晋城市公安局重点对餐饮、娱乐场所及周边等易发地段加大查控力度,刑事技术支队开辟了24小时“专用通道”,对送检的血液进行快速鉴定,及时固定证据。

  此外,该局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以及记者随警作战等形式,曝光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查酒驾,保证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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