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开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对《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与以往两次草案不同的是,此前该条例中引起较大争议的“零点断网”相关条款已被删除。
对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邢泸生表示,对于上网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有所区别,“重点应该是做好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工作,而不是规定网吧的经营时间限制成年人上网。”
三审稿还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一次接纳三名以上未成年人或者一年内累计接纳未成年人三次、因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等严重情节的,将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天府早报记者杨琴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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