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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视台报道性奴案被指误用律师照片作犯人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1年09月28日16:03
 酷6网上,可搜到山东台《生活帮》栏目对“性奴案”的报道
 酷6网上,可搜到山东台《生活帮》栏目对“性奴案”的报道

北京市连纵律师事务所官网上公布的王金肖像照
北京市连纵律师事务所官网上公布的王金肖像照


  北京消息 据新京报报道:山东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23日报道“洛阳性奴案”疑犯李浩时,被指误播了北京律师王金的肖像照片。26日,王金称,此事给他造成很大困扰,已多次联系该栏目和山东电视台,要求其道歉。对此,《生活帮》栏目客服表示,将反映给负责人核查此事。

  日前,河南洛阳警方破获“性奴案”,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窖,先后囚禁6名歌厅女子,其中两名女子被杀害。

  26日,北京市连纵律师事务所王金称,9月24日,突然有很多朋友告诉他,前一晚山东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洛阳性奴案,节目解说“犯罪嫌疑人李浩”时播出来的却是他的照片。

  “我立马上网查看,发现这段视频已登上了百度新闻视频的首页。”王金说,他立即联系了《生活帮》栏目和山东电视台办公室,但对方此后再无下文。

  王金称,26日,一名栏目组人员联系他,但既没就报道作出合理解释,也没说如何处理。“我要求该栏目在节目中正式道歉,同时向我作书面道歉,并撤掉网上视频,消除影响。”

  26日,在优酷、酷6、土豆等网站上,都能搜索到这条名为《记者报道“性奴”案 被指侵犯“国家机密”》的视频报道。报道时长2分26秒。在第27秒时,画面中出现一张红底的证件照,同期声为“据河南洛阳警方介绍,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购买的地下室……”在1分零3秒时,这张照片再次出现,同期声为“洛阳警方在接到报案48小时后,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

  不过,由于照片被放大,清晰度并不高。但与北京市连纵律师事务所官网上公布的王金肖像照对比,两张照片极其相似。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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