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9月26日晚,由广东省文明办举办的第三届“广东省道德模范”颁奖晚会在广州大学演艺中心举行,共评选出10名道德模范及10名提名奖获得者。据了解,中山市原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乘务员李元娟(如图)获得省道德模范殊荣,中山市云衢中学教师杜国香则获提名奖。与此同时,在不久前揭晓的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中,李元娟获评“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挺身而出不胆怯
据了解,李元娟获选“见义勇为”项道德模范奖,主要基于其于2010年两度勇斗扒手的经历。
2010年1月27日上午,李元娟在其服务的205公共汽车上发现一名扒手欲向身旁乘客“下手”,便通过反复提醒“大家小心自己的财物”的方式引起乘客注意,最终让扒手失手。随后,该扒手恼羞成怒,当众谩骂李元娟,并在临下车前向其报复,突然向李元娟踹了一脚,随后转身逃跑。李元娟则立刻下车追过去,连同随后赶过来的几名男乘客将那名扒手制服。
9个月后,李元娟再次遇到同样的处境。这一次,她仍然选择站出来,但也因此而遭受当场报复,下巴及小腹被打伤。
2010年10月19日12时左右,已换至210公交线上任职的李元娟察觉3名扒手正向一名熟睡的乘客“下手”。当时,小偷已经割破了乘客的口袋和提包,正要得手,李元娟急中生智走到乘客座位通过拉车窗帘、拍乘客肩膀的方式,提醒乘客警惕。事发当时视频显示,下一车站即将到站时,3名扒手突然向李元娟拳脚相向,而李元娟则牢牢抓住其中一名扒手,让对方难以逃脱。最终,接到警报后的民警抓住了被李元娟拖住的窃贼。
李元娟一年内两度勇斗扒手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获得了广泛的影响,这位刚刚20岁的女孩,也被冠以“最美乘务员”的称号;2011年,李元娟先后入选为第三届广东省道德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获奖后低调面对
如果不是曝光于媒体,李元娟并没有想到,在工作中随时可能遇到的选择,居然成了一场举目关注的事件。面对赞誉和名誉,李元娟的反应更多的是不适应。在她看来,在挺身而出的背后,除了职责和本能驱动,同样也有来自对报复风险、社会舆论等方面的压力。
“……我把这一幕全看在眼里,我好想对她说有扒手,可就是不敢说出,他们只离我一步远,我不知道我说了之后会怎样,我也不知道车上会有几个人帮我。”2010年1月23日,李元娟曾在自己的博客上透露了自身在面对强势的恶势力面前的矛盾心理,因害怕得不到援助而退缩的愧疚,在这个还不满20岁的女孩身上难以释怀。在李元娟二度斗扒手曝光于媒体时,她曾表示,自己“并不能改变什么”,更多的正义希望在于更多的乘客身上。罗丽娟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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