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9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东江门市原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被判入狱10年,但从宣判当天起,他就开始“保外就医”,一天牢也没坐,在外“逍遥”了一年。这个消息今天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
编辑:据广州日报报道,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在出任市委常委、新会区委书记时,在项目中收受港商贿赂,向其低价出让土地,造成国家损失9404万元。2007年9月21日,林崇中被逮捕。
2009年7月30日,林崇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追缴林崇中赃款268万元。因林崇中患有高血压等疾病,法院准许其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温耀勋说当初查办林崇中案时,林崇中虽然有病在吃药,但并没有达到要保外就医那么严重的程度。在群众举报之后,林崇中保外就医的秘密被揭开。林崇中的家属四处活动,买通了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刘某某、原教导员涂某某和看守所的法医。林的家属又买通了河源市人民医院的一名医生和医务科科长,医务科科长篡改了鉴定结论,使林崇中具备了保外就医的条件。
广东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杨宇认为,林崇中和看守所人员及医生的私下沟通,检察院不可能完全监督得到,要避免此类事情,只有从源头上进行堵漏。广东省各级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建立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档案资料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同步动态监督。
主持人:网友们对这件事情发表了什么看法?
编辑:副市长获刑10年,居然一天牢都没坐。这件事情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思考。搜狐一位网友说,这件事情说明贪污腐败的成本还是太低,一些官员判死缓、无期之后在狱中都能积极立功从而减刑,这样的事情不算新鲜。山东一位网友说,林崇中在服刑期间再次犯行贿罪,应该罪加一等,从重处罚,延长他的刑期。但是在报道中,没有看到当地司法机关采取的后续制裁措施。还有网友表示,法律不同儿戏,我们必须反思一些地方的司法腐败,更要反思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中国之声值班编辑杜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