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0月6日电(记者 徐旭忠)为了激活农民手中的“死资产”,重庆市探索建立了“三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协助银行防范信贷风险,充分调动信贷机构的贷款积极性,促农增收。
农村金融服务是金融服务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一方面,农民由于土地、房屋、林权作抵押、担保难,急需的贷款资金得不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银行担心农民的资产难以评估、抵押登记,一旦贷款会出现风险。
重庆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打通“农民贷款难”与“银行放贷慎”之间的“肠梗阻”,重庆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三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在农民还贷出现坏账时予以政府补偿,即银行承担一点(65%),市财政承担一点(20%),区县财政承担一点(15%)的“三个一点”,从根本上解决“贷与放”之间的难题。据了解,今年,重庆市提出了农村“三权”抵押融资1000亿元以上的目标。
为了使农村“三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制度规范运行,重庆市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对风险补偿资金的筹集、使用范围、分担的比例、资金的监管等方面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一是区县财政要结合“三权”抵押融资开展情况足额落实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二是补偿范围必须是融资机构为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涉农主体发展农林牧渔副等产业而开展“三权”抵押融资贷款发生的损失;三是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经审批后可获得风险补偿金补偿35%,其中市级风险补偿金承担20%,区县风险补偿金承担15%。四是风险补偿金财政部门委托相关单位或机构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同时,市与区县两级财政必须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审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据测算,要实现农村“三权”抵押融资1000亿元以上的目标,如按2%风险损失率、财政承担35%风险补偿,市和区县财政将筹集7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其中市级财政将筹集4亿元。目前,重庆市级财政今年5000万元的“三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已专项安排。
作者:徐旭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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