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车主的朋友给汽车美容中心打电话骗走雅阁轿车,后来又驾驶该车在马路上逼停奥迪车女司机进行抢劫,还狠毒地咬伤对方胳膊……19岁的被告人郑某因犯诈骗罪、抢劫罪,日前被都江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冒充车主朋友开走轿车
今年4月30日上午10时许,在都江堰市二环路“天伦花园”旁博达汽车美容中心内,19岁小伙郑某看见杨某驾驶一辆雅阁轿车到该中心清洗,随后杨某步行离开。
看见杨某离开后,郑某来到都江堰市景环路635号一铺面,用该铺面的公用电话给博达汽车美容中心打电话,称他是雅阁车主的朋友,询问洗车情况,并以有急事为由要求该中心的工作人员将车开至景环路一菜市场门口。当工作人员将车开来询问车主在哪时,郑某以车主正在办事为由,骗得对方信任,并获得车钥匙将车开走。
等杨某到汽车美容中心取车时,雅阁车早已不见。工作人员将郑某取车的情况告诉杨某后,双方才知被骗,工作人员及时报警。
抢劫女司机前先咬对方
郑某骗到车后,将其牌照更换为川ASF3××供自己使用。5月14日晚9时过,郑某驾驶这辆车行驶至都江堰2.5环一红绿灯路口时,发现一名妇女开着一辆奥迪车和他并排在等绿灯。郑某认为开奥迪车的肯定有钱,于是一直跟着这辆奥迪车,开到聚青线一车辆较少的地段时,他开车将奥迪车逼停。
奥迪车女司机被逼停后,郑某走到车窗前。该女司机摇下车窗正准备询问发生了什么,郑某突然抓住女司机的手臂咬了一口,剧痛让女司机直接失去了反抗能力。接着郑某将车门打开,大摇大摆地坐上奥迪车副驾驶位,将女司机的两部手机抢走,并要求对方把钱交出来。看到女司机身上只有几百元钱,郑某于是让其交出银行卡,并逼其说出密码。随后郑某在自动取款机取出2万元现金。5月24日,都江堰市公安局民警在彭州一茶楼将郑某抓获。
法院认为,郑某骗走洗车场雅阁车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而逼停奥迪车司机抢走银行卡取走现金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都法 成都商报记者 郑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