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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骗男童犯罪嫌疑人自首 黄健翔转微博喊“抓”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作者:彭晨 潘咏
2011年10月08日07:25
 犯罪嫌疑人李某龙(左二),在广东陆河公安局自首,近日已被坪山警方押回深圳。照片由坪山警方提供

  【深圳商报讯】(记者 彭晨 潘咏)国庆假期期间,2岁男童浩浩被拐骗的消息牵动着广大市民的心,坪山警方经过51小时奋战,5日晚上8时许,浩浩被坪山警方从广东陆河解救回深圳。6日晚11时许,拐骗浩浩犯罪嫌疑人李某龙被坪山警方押解回深。至此,浩浩被拐骗案件成功侦破,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归案。

  嫌犯辩称想帮孩子找父母

  得知嫌疑人李某龙归案,记者第一时间赶到坪山派出所。面对记者采访,疑犯李某龙否认自己拐骗了孩子,称原本想帮孩子找到父母。

  李某龙今年28岁,来自河南南阳。2004年来深打工,当过保安,卖过水果。在坪山靠种菜、三轮车拉客为生,由于生意不好,每月还要承担200多元的房租,生活非常潦倒困窘。10月3日上午9点10分左右,他像往常一样骑着三轮车沿途拉客。经过东纵路时,看见浩浩站在路边,李某龙遂停下车搭讪。

  “我当时还问宝宝要去哪里,但他说的话我听不懂,我还在路口等了半天。”李某龙说,他见没有孩子家长过来寻找,就把孩子抱上车带回家。期间,他还返回抱孩子的地方寻找,也没有孩子父母的音讯。4日上午清晨,李某龙花费了50元的士费,打车到高速路口,带着浩浩上了一辆长途车,回到妻子老家广东陆河暂时将孩子安顿下来。随后,让妻子留在老家照看孩子,自己又回到坪山。

  称自己没有报警意识

  李某龙称,他没想过要卖浩浩,如果没人要,他想自己留在家里当儿子养。记者了解到,其实李某龙和妻子朱某妹有一个3个月大的女儿。“那你就这么抱走别人的孩子,有没有想过对方父母的感受?为什么当时不报警?”面对记者询问,李某龙辩解称,他法律意识淡薄,没想过要报警。他也想过找孩子父母,只是自己没有找到。

  李某龙还告诉记者,2004年他在惠州打工时,也见到一名5岁的小女孩,当时他还养了半个月,看到对方父母发布的寻人启事,就将孩子归还回去。在采访期间,李某反复表示,自己并没有要卖孩子的意图。

  记者查看了坪山警方提供的录像。从李某龙见到浩浩,到将其抱上车离开,不过就2分钟时间。浩浩的父亲林先生说,自从浩浩不见了,他发动所有亲朋四处寻找,光是发布的寻人启事万余张,还给出10万元的悬赏金额。警方介入调查后,立刻四处征集线索,民警对全区三轮车逐一进行排查,同时对带走浩浩的三轮车可能经过的地段的监控视频进行研判比对。

  据办案民警介绍,他们在对李某龙进行调查时,在其住所发现多张身份证,并且李某龙卖菜,从来不留自己手机号。

  坪山公安微博助力追逃

  10月5日在小浩浩被成功解救回深后,坪山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在坪山派出所再次召开专案会议,部署对李某抓捕工作,三天两夜没合眼的专案组民警再踏征程,分成几个小组对嫌疑人可能落脚点进行蹲守伏击。同时坪山公安分局警察公共关系室民警,再次通过坪山公安微博发布坪山分局网上通缉令,公布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和照片,号召广大网民提供线索,记者注意到,该网上通缉令一发出,立即被广大网友纷纷转载,连黄健翔也转发微博发出“抓”的评论。截至记者发稿,据统计,关于坪山解救儿童的相关微博共被网民转发近万人次,评论有2000多条。

  迫于社会压力,在朋友劝说下,李某龙到陆河县公安局自首。

  目前,嫌疑人李某龙和其妻子朱某妹均已被刑拘。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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