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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卫组织称全球精神卫生投入人均不到3美元(图)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2011年10月10日02:20

     对于精神病治疗的历史,一般人知之甚少。简单说来,就是一部朝着精神病院,飞进去,再飞出来的历史。本报记者曾鸣 实习生姜子健 长沙报道

  精神病人解放第一步:离开镣铐和监狱

  “幸福得如同上帝在法国”是句谚语,表明法国人民很幸福。是的,其中尤其包括法国的精神病人。

  不管你相不相信,他们每天的生活确实就是种点花花草草,养养宠物,听听音乐,拍拍DV照照相,或者办份报纸,甚至集体外出看电影、骑自行车、游泳、滑雪、旅游。看上去,他们的生活比正常人还要健康。

  但如果你投错了胎,成了在两百年前法国的精神病人,那你就悲惨了。你能够体验到“阿兹卡班”的味道哈利·波特魔法世界里的监狱,那里剥夺了所有的希望和快乐。

  1789年,法国大革命,法国人民攻占了巴士底狱时,里面的7名犯人中,就有两位是精神病人。当时,精神病人在法国,是被当做被魔鬼附身者对待的:拷着铁链,关在地牢,没有任何权利。

  皮内尔是地球上最早以人道主义态度对待精神病患者的精神病学者。

  1772年,27岁的皮内尔被任命为巴黎男子疯人院的院长。说是疯人院,称作监狱更加合适:里面除了两千名精神错乱者,还有两千名罪犯、梅毒病人。他们全部被铁链锁拷,拴在地牢。偶尔重见天日,一般是在展出、供人参观的时候。同时,医院也能收点费用。

  皮内尔谴责这种不人道的做法。1793年,他冒着被罗伯斯庇尔政府砍头的危险,解开了一部分精神病患者的锁链,试着对病人进行治疗。治疗方案包括回家,自我锻炼。这些在当时被认为是没用的方法,其实是现代精神病医护思想的先声。

  皮内尔的治疗实验取得了戏剧性的成功,大部分病人被释放。一些具有攻击性的疯癫病人虽然还得监禁控制,也尽可能给以人道的对待。

  皮内尔引发了法国精神病院的改革。其后,他的学生埃斯基罗尔更进一步,在法国各地兴建了10所新的精神病院。1838年,法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精神卫生法》,建立精神病院收治病人。

  把精神病人从地牢里刨出来,放到精神病院去,这就是世界精神卫生运动历史的起点。

  精神病人解放第二步:不只呆在精神病院里

  法国的改革引发了西方大量民主国家“机构化”的尝试:即将精神病患者集中收容在医院中, 提供整套照顾、教育、训练措施, 并与社会隔离。此后的一百余年里,“机构化”都被认为是经典的精神病治疗模式。

  直到上世纪50年代,精神病院的各种严重疏忽和虐待情形的案例,屡被公众曝光。“机构化”治疗模式遭遇困境它被普遍认为是不够人性化、缺乏隐私、与社会隔离、缺乏尊重人权的精神病治疗方案。

  罗丝玛丽·肯尼迪是全美第一名接受“前脑叶白质切除手术”的患者。她患有智能发育障碍,后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1941年,罗丝玛丽23岁,经常从修道院偷偷溜出来玩,家人担心她会“意外怀孕”,给她做了手术,结果导致其智力直线下降到婴儿水平。就像《飞越疯人院》里手术后的主人公一样,罗丝玛丽变得痴傻,终日独坐在窗前,喃喃自语。1949年后,她被家人送到了威斯康辛州一家为“特殊孩子”设立的医院,直至2005年去世。

  罗丝玛丽·肯尼迪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哥哥,约翰·肯尼迪,美国第35任总统。妹妹的状况显然对约翰有所影响。在1960年当选后,约翰·肯尼迪开始修订针对精神病患的国家政策,致力于像他妹妹那样的精神病患者能够融入社会,为正常人所接纳。

  1961年,肯尼迪颁布法案,授权国家精神健康研究院主导全国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 希望能提供现代精神医疗, 使精神疾病患者在社区中维持正常生活。

  1963年,肯尼迪政府决定, 将医院中的慢性精神病患转移至社区, 希望其能够接受以社区为基础的照顾。联邦政府大量拨款, 推动“社区心理卫生中心法案”。该法案中特别强调, 精神分裂症病患在六个月内可被治疗, 应将机构中所收留的病患放回社区之中。这就是美国“去机构化”运动的开始。

  而在此前的1953年, 法国精神病医生Georges Daumezon将巴黎根据地理位置进行分区, 将各区的病人划分给各个精神病院进行管理和治疗,开始“分区化”尝试,并在1960年得到政府认可,在全国范围内普及。

  不久,这种模式遍吹西方世界,英国、西班牙、加拿大纷纷效仿。虽然在各个国家叫法各异有“去机构化”、“去住院化”、“社区化”、“分区化”等不同称谓,但总的精神就是:不要把病人束缚在精神病院,而要让他们尽可能地呆在社区里,并给他们更多尊重。

  [“社区化”的优缺点]

  三个好处

  1、在社区治疗的费用会比住在医院治疗少一些,政府可节省医疗开支。

  2、在社区治疗比住在医院里治疗对精神病人更有利。

  3、从保障精神病人的人权和自由的角度,在医院进行强制性治疗可能造成侵犯病人的人权, 剥夺他们的自由。

  四项条件

  1、要有足够数量的、范围广泛的、按病情轻重及不同情况分级别提供的精神病人社区住所,在这些住所里有专人提供服务与监护。

  2、要能得到召之即来的、合适的、综合性的精神病学与精神康复服务。

  3、发生危机时, 能及时获得合适的危机干预。

  4、社区中必须配备有精神卫生工作者或准精神卫生工作者。能定期对病人进行身体检查与精神病学检查。

  如果准备不足……

  1、大量精神病患者出院, 走向社会,他们需要接受社区的服务与支持,如住房、庇护、食物、衣物、收人、医疗照顾及康复措施等。否则,病人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将难以满足。

  2、精神疾病已经背负了上千年的污名, 要一夕之间连根拔除是不可能的。如果社区不能够在感情上予以接纳,精神病患在回归社区之后, 将因被社区与家人排斥而病耻感增加,一些无家可归的病人,只能露宿街头,导致反复住院, 过度使用急诊医疗。

  3、医护人员在人数、专业技能、敬业精神上的不足,都将导致病人得不到足够的照顾和治疗。

  4、如果发生危机时(比如症状发作、与社区居民发生冲突),未能及时获得合适的危机干预,可能造成精神病人病死率增加,或精神病人触犯刑律危险性增加。

  作者:曾鸣 姜子健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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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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