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 (记者 吴喆华 郭淼)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有关泸沽湖导游持刀胁迫游客购物,强行非礼女游客事件,国家旅游局今天回应称称,这是一个特殊案子,是导游自己的个人行为。
10月8日深夜,一名深圳女游客在丽江泸沽湖旅游,被地陪导游强行带走关进房间,险些遭到性侵害。
同行游客:这个团友首先求救,我们去把她从房间里救出来的时候,导游自己脱得只剩内裤了。而且我们这个团友的衣服裤子都被扯破,鞋子什么的都被脱掉了。
目前宁蒗县公安局已将肇事导游曹某依法刑事拘留。同行的游客告诉记者,该导游身带一把小臂长短的藏刀,威胁旅客购买商品,并扬言要杀人。
对于泸沽湖导游事件,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司长李仁芷回应称:国家旅游局已经和云南旅游局取得联系,事件是导游的个人行为。
李仁芷:国家旅游局重视这个事情,已经和云南省旅游局取得了联系,请他们调查了解好这个事情,向国家旅游局报告。这是一个特殊的案子,是导游自己的个人行为。
今天下午,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杨澄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泸沽湖旅行社已经和游客达成调解协议。
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丽江市旅游局已经把丽江的泸沽湖旅行社和游客喊在一起,达成一个调解协议。
但游客张先生却告诉记者:该旅行团仍然几名游客没有在调节协议上签字。
张先生:要求三家旅行社公开道歉,并对事件造成的伤害做出必要赔偿。
关于事件的最新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