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陆娅楠)记者从“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组了解到,“7·23”动车事故发生后,事故善后工作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依法、据实、就高的原则,确定了“7·23”事故受伤旅客理赔方案。
目前,“7·23”事故受伤住院旅客中,与铁路方面签订并兑现理赔协议达76份,相关旅客也已出院。其他受伤旅客仍在温州、福州等地医院住院治疗,另有一部分旅客虽已出院回家静养,但须待完全康复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再进入协商理赔程序。
事故善后工作组负责人表示,善后工作组将按照理赔方案,积极与受伤治愈旅客办理理赔手续,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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