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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县原国土局长夫妇两人涉嫌受贿同庭受审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冯超
2011年10月14日05:25

  重庆晨报讯 (记者 冯超)本报曾报道过的开县原国土局长廖家启受贿一案,昨天在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廖家启上诉称,他没有受贿,更没有犯玩忽职守罪。法官表示该案将择日宣判。

  夫妻受审都没看对方

  昨天,由于旁听市民多,一中院在中法庭审理该案。一审因受贿罪被判缓刑的廖妻,昨天穿着深色便服出庭,站在丈夫的左边。两人肩背都微微有点弯,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两人都没有转头看对方一眼。由于预计开庭时间会很长,法官在调查完两人身份后,示意两人可以坐下受审。

  庭审过程中,廖家启回答法官提问时,声音都很洪亮,并且语言连贯。而其妻则声音很小,回答往往只有几个字。

  对所有指控均不服

  廖家启上诉的理由是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以及指控的罪名全部不服。据介绍,沙坪坝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廖家启在开县国土房管局办公大楼招投标期间,因一家建筑公司的负责人通过其妻想承接该工程,廖家启最后向分管该项目的副局长打了招呼。结果该公司顺利中标。2006年5月23日,该公司负责人给了廖家启夫妇30万元感谢费。

  一审法院还认为廖家启身为某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疏于监管,致使公共财产损失213万元至今无法收回,构成玩忽职守罪。最终,一审法院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其13年有期徒刑。

  首轮质证现火药味

  在昨天的首轮质证过程中,控辩双方的火药味相当浓。律师提出一审时没有认定的廖家启立功表现是一个错误。律师说,廖家启在看守所了解到一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的下落,并向警方举报。警方根据这一线索破案。因此这应该算是重大立功表现。

  公诉人在回应时,提高语气,指出律师提供的立功证据并不完整,而且少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确认,因此在程序上是违法的。

  自称30万是借的款

  廖家启称,那个公司的人曾两次要送钱给他,但是他和家人都当面拒绝了。这30万元并不是感谢费,而是自己家里当时需要用钱,才向对方借了30万,后来听说那个公司资金紧张,便把这钱还了。

  公诉人表示有明确证据证明,行贿公司负责人考虑到以后还要请其办事,就凑了30万元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送了过去,这确实是感谢对方的钱。

  接下来,对于玩忽职守罪行,控辩双方也进行了激烈辩论。廖家启回答提问时声调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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