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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官批扁夫妇以权生钱 宣判后苦笑终结束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10月14日08:35
陈水扁(左)遭控利用金控并购向企业索贿及扁家洗钱案,台湾高院13日二审宣判,扁从一审无罪,被改以贪污罪判刑18年,他在宣判后再度踏上囚车返回监狱。“中央社”
  陈水扁(左)遭控利用金控并购向企业索贿及扁家洗钱案,台湾高院13日二审宣判,扁从一审无罪,被改以贪污罪判刑18年,他在宣判后再度踏上囚车返回监狱。“中央社”

  中新网10月14日电 台湾高等法院13日将二次金改(二次金融改革)案改判有罪,并于判决书中批评陈水扁夫妇,指陈水扁以权生钱,背弃民意,莫此为甚,吴淑珍则与企业私相往来,操弄权势,把官邸弄成金融交易中心。而在宣判后,合议庭受命法官苦笑称“终于结束了”,强调在判决中花费好几页论述台当局领导人“实质影响力”,“写得头发都变白了”。

  综合“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吴淑珍夫妇遭控利用“国泰”并世华、元大并复华,向企业收贿;另将不法款项汇往海外。台湾高院二审13日逆转,将陈水扁从一审无罪,改判刑18年、并科罚金1亿元(新台币,下同),褫夺公权9年;吴淑珍遭判刑11年、并科罚金1.02亿元,褫夺公权8年,并连带追缴没收不法所得5亿元,仍可上诉。

  台湾高院合议庭在判决书指出,陈水扁担任当局领导人,理应廉洁自持、为民表率,尽忠职务,增进全民福祉,无负民众付托,却以权生钱,将领导人职务上行为做为牟利工具,换取财团金钱支付,纳入私囊,败坏官箴,背弃民意,莫此为甚。

  合议庭并批评扁事后以繁复手法汇洗犯罪所得至海外,逃避追诉处罚,又饰词卸责,毫无悔意,违背就职誓言,自应受严厉制裁。

  判决书并指出,吴淑珍原应以“第一夫人”身份,襄助陈水扁从事各项社福及民间活动,却与企业主私相往来,操弄权势,失所分际,且收受企业给款,亿来亿去,“红顶商人”争相捐输,络绎不绝,蔚为风潮,一时官邸“宛如金融交易中心”,政风败坏,其来有自。

  检方起诉本案时,指控扁夫妇利用“国泰”并购世华、元大并购复华金,从2001年到2004年间,每年收受“国泰”金控款项共4亿元、收受元大马家2亿元。

  对于合议庭13日在法庭宣判主文后遭旁听的扁迷谩骂。合议庭审判长张传栗事后表示,已做好心理准备,14日一定遭绿营痛批,说判决“是政治操作、司法迫害”。

  而个性低调的受命法官黄斯伟则叹气、苦笑表示“终于结束了”。他说,判决中花费好几页论述台当局领导人“实质影响力”,“写得头发都变白了”。

  另外,对于二次金改案的结果,吴淑珍委任律师林志忠认为“判决太离谱”,主张检方认定的贪污所得属政治献金,将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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