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重庆10月14日消息(记者陈鹏)重庆市开县原国土局长廖家启受贿案昨天(13日)在重庆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廖家启上诉称并没有接受行贿,也不存在一审中的玩忽职守罪。法官表示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廖家启此次上诉表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以及指控的罪名全部不服。据介绍,沙坪坝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廖家启在开县国土房管局办公大楼招投标期间,因一家建筑公司的负责人通过其妻想承接该工程,廖家启最后向分管该项目的副局长打了招呼。结果该公司顺利中标。2006年5月23日,该公司负责人给了廖家启夫妇30万元感谢费。
一审法院还认为廖家启身为某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疏于监管,致使公共财产损失213万元至今无法收回,构成玩忽职守罪。最终,一审法院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其13年有期徒刑。
作者: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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