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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再审广州邓秀琼杀夫骗保案 已8年4审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10月15日03:03

  死刑 无罪 无期徒刑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报道 为骗巨额保费,将老公放倒后伙同妹夫将其推入鱼塘淹死,备受关注的花都邓秀琼杀夫骗保案在过去八年中历经四次审理三次重审,先后作出了从死刑到无罪再到无期徒刑三种截然不同的判决。今年4月,广东高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对被控杀夫的邓秀琼之无期徒刑。然而,时隔半年,记者获得最新消息,广东高院已于日前正式受理申请,将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

  2003年1月13日,花都区新华镇农新路路边岐山村新华砖厂鱼塘发现一具男尸。现场发现的证件显示,死者曾某是花都本地人。

  警方发现曾某生前购买了105万元的人身保险,保险是其妻邓秀琼替他买的,受益人分别是曾某和邓秀琼。警方还发现,在2002年12月,邓秀琼买过大量安定片,夫妻俩的感情并不好。随后,警方抓获了邓秀琼和其妹夫毛定稿。

  邓秀琼供认,1999年至2001年间,她为丈夫曾某购买了3份人身和意外险,累计死亡给付保额为105万元。其后,邓秀琼决定除掉丈夫以骗取巨额保险金。她找到了毛定稿做帮手,答应事成后分30万余元。

  昨日下午,邓秀琼的辩护律师张健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一直代理该案,始终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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