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意外发现自己博客中的照片出现在河南某整形美容医院的广告中,并导致代言合同出现违约,亚洲小姐马丽兹将该医院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医院赔偿其各项费用共51万元,并公开登报道歉。昨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据悉,马丽兹主要从事演员和模特等职业,曾获2008亚洲小姐(亚洲总决赛)最佳才艺冠军。据马称,2010年3月18日,她将自己的照片上传至个人博客上。今年初,她意外发现,河南某整形美容医院未经她本人同意,擅自将其照片用在该医院的广告上。马认为,该整形美容医院在未经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她的肖像为医院做广告,不仅为该医院谋得了不法利益,还给她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导致她遭受巨额经济损失。
据了解,由于马丽兹的照片出现在该整形美容医院的广告中,导致她在与成都某公司签的代言合同中出现违约现象。现成都某公司已与马丽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规定要求赔偿对方损失30万元。
马丽兹为维护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河南某整形美容医院停止侵权,公开登报向其道歉。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3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支付其肖像使用费2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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