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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拍工地被打续:街道办派出所称与停车场无关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1年10月22日15:33
羊城晚报10月20日A23版报道
羊城晚报10月20日A23版报道

  “南方电视台记者被打事件”后续

  羊城晚报讯 记者刘云、杨潇锋,通讯员汪浩、生继锋报道:“再拍,我把你的机器砸了!”19日上午,南方电视台记者路先生在东山街辖区光东前街的“天心工地”采访拍摄时,遭到工地管理人员阻挠和殴打,额头缝了四针(详见羊城晚报10月20日A23版报道),此事立即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说:打记者的事越多,人民就越难知道真相。10月21日下午,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9日南方电视台记者路遥遥在新河浦采访时被打一事进行通报,东山街道办事处和越秀区警方说:东山街道办和派出所与无证经营停车场不存在利益关系,我们对被打记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街道办没有参与经营

  东山街道办事处主任马美霞称,位于光东前街的“天心工地”为天心制药厂闲置十几年的烂尾工地,产权为一家公司所有,该业主单位已委托龟岗农副产品市场管理处进行日常管理。天心工地管理者在没有办理好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10月10日左右挂出停车场招牌,并于15日左右开门接受车辆停放保管,四天后工地发生了打人事件,在接到群众反映后,街道负责人立即赶到事发现场,责令该工地停止一切违规营业行为。19日下午,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天心工地”发出了《停业通知书》和《协助调查通知书》,并扣查了该工地停车场账本。马美霞称,东山街道办没有向“天心工地”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参与该停车场的经营管理。

  但是,当记者问及经营停车场的公司的具体名称时,街道办表示:根据初步查证,尚未知道。

  民警没有收取保护费

  越秀区公安分局法制办副主任梅荣说,10月19日“天心工地”发生的殴打南方电视台记者事件,经派出所查证,阻挠并殴打记者的陈景来为车场聘用人员、吴剑鑫为龟岗农副产品市场员工,案发后两人已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梅荣特别向媒体澄清一点:派出所民警没有参与收取无证停车场保护费。他说:“如果民警有违反条例的行为,我们一定坚决查处。”梅荣表示,一定会维护媒体记者的正当采访权,并保护民众的生命安全。

  社区中心未接到申请

  记者21日下午来到东山街辖区光东前街的这处停车场时,只见大门紧闭,门口的P字停车标志已被撕下,里面依旧停着三四辆车,有车主在门口要提车,现场工作人员在内一间偏房里回应:暂时不开门,到时再通知车主拿车。

  据东山街道办称,龟岗农副产品市场管理处在近期口头向街社区服务中心提出要求把该闲置工地作为临时停车场。按照《广州市政府关于加强街道工作的意见》中有关条款规定,街道对辖内停车场负有监督、管理和服务的责任,“天心工地”有办理停车场的需求,街社区服务中心可以协助其办理有关手续,但如何经营管理主要是由业主或承办方负责。考虑到该地段属于老城区,周边无大型小车停车场,停车位缺口比较大,停车难问题较突出,附近居民也有较强烈的需求,东山街社区服务中心拟协助该工地办理临时停车场的相关手续。但到目前为止,该工地尚未向街社区服务中心递交书面申请。

  刘云、杨潇锋、汪浩、生继锋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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