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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非法改变土地性质承包给他人被提起公诉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10月25日00:42
  本报讯 (记者周鑫 通讯员高金春 李斐斐)非法改变土地性质承包给他人,并在相关合同上加盖村委会公章,致使他人非法所建别墅顺利售出。近日记者获悉,村委会主任陈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6年4月3日,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峪口村村主任陈某代表村委会与张某(已判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将50亩山坡林地承包给张某,双方商定承包期限为50年,每年支付15000元租金。陈某与张某在签订合同时,明知张某承包的是林业用地,仍然同意在合同上添加“房地产开发”字样。

  随后,张某在其承包林地中非法修建别墅39栋,为能顺利出售,陈某应张某要求,分别在“房屋转让合同”、“承租转让协议”上加盖村委会公章,使得张某非法建造的39栋别墅全部出售。

  目前,陈某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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