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昨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兵役法修正案草案、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精神卫生法草案、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关于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根据会议议程,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审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首次审议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拟增加条款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止公民的指纹等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草案在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进一步严格了保密任务和保密责任,草案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相应地,草案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处5000元罚款。单位出现这些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单位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介绍,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草案在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中增加了指纹信息项目,在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杨焕宁说,目前,世界上100多个的国家和地区中,有56个在证件中加入指纹信息。中国社会各界对在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的认识也逐渐趋于一致。
为尽快结束一、二代身份证并用局面,保护公民信息安全,加强社会管理,打击违法犯罪,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一代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