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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枯水期橙色预警启动 部分江段实行交通管制

2011年10月25日10:07

  来源:华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彭玮蔚)为积极应对湘江枯水期,记者昨日获悉,市环保局启动了湘江流域枯水期橙色预警应急工作方案。据悉,湘江枯水期,禁止在水域及河滩从事旅游、娱乐、餐饮及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对重点涉水企业下达停产限排通知

  环保部门首先加密了对湘江水质监测频次,实时掌握最新水质数据;分批次对重点涉水企业下达停产限排通知,加强对涉水企业的环境现场监管。确保低水位期间长沙的供水和水质安全,杜绝发生饮用水源安全事故。对污水处理厂、化工厂、医院等涉水排污企业实行每天一巡查,实行定人定岗。

  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上游的涉水排污企业,环保部门将实行严格的限产限排或停产禁排措施。对违法情节严重、排污量大的企业,一律下达停产通知,责令其停产整治。对其他企业进行监管时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违法排污数量巨大的,要实行紧急停产措施。

  禁止向湘江排放工业及生活废水

  同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采砂作业,禁止装载有毒有害或者放射性物质的船舶停靠和装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及上游水域禁止水下爆破作业,禁止在水域及河滩从事旅游、娱乐、餐饮及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严禁湘江两岸的企事业排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向湘江排放工业及生活废水,严禁单位和个人向湘江倾倒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码头以及废水直接向湘江水体排放的建设项目。并加大对涉水非法排污企业的执法力度,发现企业有违法排污行为的,将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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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盆岭大桥以上禁航危化船舶

  禁止吃水超1.7米货船通行 水位低于25.1米水下禁施工

  本报讯(记者 苏毅 实习生 吕晓卓)记者昨日从市地方海事局获悉,由于湘江水位正处于低枯期,该局已采取措施对湘江长沙段银盆岭大桥以上的水域范围实施了水上交通管制,禁止吃水超过1.7米的普通货船和一切危化船舶航行,以确保过往船舶航行安全和城市供水安全。

  昨日上午8时,湘江长沙段水位仅为25.19米,比23日上升了0.08米。长沙港有关方面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湘江长沙段水位能维持在25.5米左右,对湘江航运影响不是很大。如果上游不来水、天上不降雨,今年抗枯保畅的任务更为艰苦,湘江航运肯定受到较大影响,尤其对我省湘钢、涟钢等大型企业的影响更大。

  湘江长沙段全长74公里,长沙籍自卸驳达到480多艘。枯水时节,长沙段也曾发生过船舶不同程度搁浅湘江的现象,但在省、市地方海事部门的努力下,有利确保了航道畅通。

  “480多艘自卸驳看起来不多,但换算成公路上的大货车就相当可观了。一艘2000吨级的船舶相当于100台荷载20吨的大卡车。如果有几十艘自卸驳搁浅湘江,疏通的难度不亚于疏通堵塞于高速公路上长达数公里的车流。”市地方海事局局长易田宏告诉记者,该局已在捞刀河、浏阳河航道以及湘江长沙段的泥鳅滩、北门滩、香炉洲航段等重点监控水域实行24小时巡查和处置,同时在铜官、丁字湾、银盆岭大桥等地设立限载点,通过电子显示屏、无线电、手机信息等渠道向船主发布湘江适时水位变化情况,严禁超吃水船舶上行,确保过往船舶安全航行。

  另外,根据枯水期水上交通管制方案,市地方海事局还明确湘江长沙站水位低于26米时,所有水上水下施工点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得进行污染湘江水体的施工作业,低于25.10米时,所有水下作业施工将停止,并加强现场监管,尤其确保自来水厂取水处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范围无船舶、浮动设施停泊和作业。

(责任编辑:王鹏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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