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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先除“被诬”之虞

作者:张玉胜
2011年10月25日12:38

  见义勇为先除“被诬”之虞

  张玉胜

  【新闻链接】佛山的女童小悦悦先后被两辆车碾过,18名路人没有施予援手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10月18日,广东省十多个部门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10月19日《南方网》)

  连日来,“小悦悦事件”犹如一记重锤,重重地叩击着国人的心灵。人们不再把18名路人见死不救的冷漠看作偶然而孤立的个例,而把其视为时下社会诚信缺失、道德沦丧的现实写真。

  扶老携幼曾是中华民族最基本的传统美德,然而,面对因车祸受伤而生命垂危的两岁幼童悦悦,18名路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冷漠和走开,同样是举手之劳的“携幼”也变得遥不可及。因此,“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不能止于道义上的义愤填膺,必须切实打破“做好事反被诬”现实困局。

  首先,让人们走出心理阴影。2007年9月,南京鼓楼区法院裁定救人者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赔偿45876元。此事轰动全国,判决书“从常理分析,彭宇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的判词,更让人记忆犹新。已经成为人们见危不救的心理顾忌和卸责托词。正是由于彭宇案客观公正的权威裁决的失声,才使得“做好事反被诬”的负面效应被持续放大。其次,法律要敢于为见义勇为的行为撑腰。不能因为照顾“受伤者”而偏听偏信或各打五十大板;对确属为逃避责任而掩盖真相的说谎者和捏造事实讹人诈财的无良者,必须依法惩处。

  人之初,性本善。应该说,“最美妈妈”、“最美女孩”的壮举和众多道德模范的行为表明,人们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的爱心本性并没有完全泯灭,只要救济制度完善和法律公正给力,“做好事反被诬”的困局一定会得以破除,愿“小悦悦事件”能够融化人们心灵的冷血。见义勇为,从制度的保障做起,从你我的躬身践行做起。

(责任编辑:徐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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